当地时间6月1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泰国(仅限AD)的钢制丙烷气瓶的反倾销(AD)和反补贴(CVD)调查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倾销率为25.52%至108.60%(泰国为10.77%)。

在反补贴方面,裁定中国补贴率为37.91%至142.37%。

2017年,美国进口中国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价值估计分别为8980万美元和1410万美元。

上述终裁裁定,中国大陆强制应诉企业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倾销率为25.52%,Hong KongGSBFCompanyLimited倾销率为37.41%;嘉兴压力容器厂获得26.28%的单独税率;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倾销率为108.60%。

此外,美国裁定中国大陆强制应诉企业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补贴率为37.91%,TPAMetalsandMachinery(SZ)Co.Ltd.补贴率为142.37%。

基于不利可得事实,裁定广州市狮牌钢瓶有限公司、HubeiDalyLPGCylinderManufacturerCo.Ltd.、TaishanMachineryFactoryLtd.、武义西林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ZhejiangJuchengSteelCylinderCo.,Ltd.五家企业补贴率为142.37%,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补贴率为37.91%。

2018年5月22日,美国沃辛顿工业公司和曼彻斯特罐装设备公司向美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丙烷气瓶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和泰国的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丙烷气瓶(Steel PropaneCylinders)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同时对原产于泰国和台湾地区的该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8年7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初裁,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

2018年10月2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补贴初裁。

2018年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初裁。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计划在2019年8月1日之前进行最终伤害确定,如果ITC做出肯定的最终伤害确定,商务部将对钢制丙烷气瓶征收反倾销与反补贴税。

这是美商务部近年以来频频发起的双反调查中的最新一个,据美商务部统计,自特朗普就职总统以来,商务部已启动了168项新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这比前一届政府的同期增长了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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