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书写完之后,梁鸿志又给蒋介石写信,“今后愿国家富强,以垂死之言祈邀鉴谅……”他把所写之信,交送检察官戴荣铎过目,并作最后的挣扎:“我是懂法律的,执行时间未免太快。”他苦笑一下,想仿照大汉奸陈公博在苏州行刑前同检察官握手,但遭到了拒绝

徐家俊

监狱史学者

1946年深秋。提篮桥监狱凉气逼人。在“忠”字监的一间囚室里,一个身材略高,方面大耳,背微驼的囚犯从容地来回走动。忽而读书吟诗,忽而低头沉思,忽而仰天长叹。他就是曾任日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院长”的梁鸿志。

梁鸿志,福建长乐人。北洋政府时期,他投靠皖系军阀,为“安福系”骨干分子,先后任参政院秘书长、段氏执政府秘书长。抗战时期,他投降日本,认贼作父,甘当汉奸,充任“维新政府行政院院长”。尽管梁鸿志煞费苦心,但这个傀儡政府实际控制的地盘小得可怜,只有宁、沪两市及苏、浙、皖三省部分地区。

为了保命,“维新政府”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梁鸿志等人一直躲在上海虹口的新亚饭店内,在日本人的保护下活动,成为世人耻笑的“饭店政府”。两年不到便被汪伪政府吞并。后担任汪伪政府的监察院院长。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梁鸿志被列为通缉对象,在苏州被捕,押往上海。初期关进了福履里路(今建国西路)的“楚园”,后来移押到提篮桥监狱。

梁鸿志身居高位时,上海有人为其作过一副对子:“孟光轧姘头梁鸿志短,宋江打败仗吴用消威。”说明此人享乐腐化是闻名的。

1946年6月5日上午,梁鸿志被首次押上法庭。尽管他竭力为自己辩护,但因提不出有力证据,而陷入被动局面。

6月14日第二次开庭时,梁鸿志的律师已增加到3名,并收集了多份旁证,其中有敌伪时期被他营救出狱的北平辅仁大学法学院院长董人骥及北平市教育局局长英千里的证明,有先遣军司令任援道关于日本投降后梁鸿志协助维持社会秩序的证明,还有行政院院长孔祥熙的一封亲笔信,说梁鸿志在抗战时期曾通过地下人员向重庆提供过情报。

在法庭辩论中,梁鸿志虽未占上风,但心里却有几分满意。他认为有了孔祥熙的证明,法庭在量刑时一定会从宽处理。

6月25日法院开庭判决。梁鸿志站在被告席上,当他听到判处死刑时,当即脸色发白,神情慌乱,连连对法官表示对判决不服,还要上诉。7月以后,梁鸿志及其家属先后向南京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复判。以后又连续两次补充旁证材料。 在此期间,他虽然对孔祥熙的证言还抱有一线希望,然而他也知道改判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于待死之际,梁鸿志每每吟诗自哀,连囚室“七无”(无床、无几、无灯、无砚、无茗、无酒、无书)都写了绝句。如“无床”绝句中写到:“商士禅床佛所诃,只今寝处似头陀,泥涂已辱心无滓,鼾睡从人笑老坡。”

1946年11月6日的《新闻报》还以显著版面,分别以“梁鸿志仍处死刑,上海监狱刑场布置就绪”“奸逆归宿地,新刑场一瞥”为题,作了报道,并刊发照片。

梁鸿志被判处死刑之后,狱中对他加强了警戒,又在夜间增设看守力量。上海高等法院接到梁鸿志的终审判决和对梁执行死刑的密令后,于11月9日中午11点,派主办检察官戴荣铎去提篮桥监狱负责行刑。

当法警进入“忠”字监,通知梁鸿志外出时,梁误认为是家属接见。于是他把衣裤换得整整齐齐,外穿黑色哔叽夹袍,灰绸扎里长裤,脚穿浅色麻纱丝袜,外蹬黑色布底缎鞋。经过走廊时,脸上还露出笑容,连连向熟人点头示意。

一出“忠”字监,梁鸿志便感到情况异常,狱中增加了不少法警,他深知自己今天凶多吉少。中午11点50分左右,梁鸿志被押解到了刑场内。

刑场上设立了一个临时的公案,检察官戴荣铎已就坐,左席为典狱长徐崇文,右席为上海高等法院书记官王容海。梁鸿志慢慢步入临时法庭。庭上问明姓名、年龄、籍贯等,遂将最高法院的判决书交给他,并告即日执行。梁鸿志匆匆翻阅了一下,在上面签了字。同时提出抗辩,说依法收到复判书后,被告可有最后之抗告。庭上回答十分干脆,“今天是奉令执行”。梁鸿志又提出要求让他回监室,整理自己的遗物,庭上仍不批准。

但是戴检察官表示,可以当庭书写遗言。于是梁鸿志就走到公案右侧,在身上摸出精美的“茂娜”挂表一只,置于桌上,戴上老花眼镜,磨墨凝神,提笔疾书:“余生平读诗书,尚知大义,不料从政,因而至今日就刑,此乃佛语所谓前生罪孽。死后速来收尸,并盼丧事不要铺张。附玉鱼一只。以为殉葬之用,物虽小而表不忘师之意也。”

此外,他还交代了许多琐碎之家事。梁鸿志遗书洋洋洒洒,直行书写,共计10行纸三张,并标出页数次第。

遗书写完之后,梁鸿志又给蒋介石写信。他在信中写到,自认一生从政失败,“今后愿国家富强,以垂死之言祈邀鉴谅……”他足足写了一个小时15分钟才收笔。把所写之信,交送检察官戴荣铎过目,并作最后的挣扎:“我是懂法律的,执行时间未免太快。”他苦笑一下,想仿照大汉奸陈公博在苏州行刑前同检察官握手,但遭到了拒绝。

提篮桥监狱照例为临刑囚犯准备了酒菜,梁鸿志无心饮酒,将手表一只、眼镜一副、法币1600万元、小女儿的照片和一本袖珍弥陀经等物品交给看守长柏其林保管。另于袋中取出饼干一包放在桌上,进入行刑执行区,慢慢坐入行刑椅中,面南背北,仰天闭目。

上海市高检处两位警长立于梁鸿志的行刑椅两旁,法警王骏骅以驳壳枪对准梁的后脑,“啪”的一枪,梁应声倒于椅之左侧,时间为13点20分。

约一分钟后,法警将尸体翻转仰上,检察官戴荣铎走到尸体边上,确认已经死亡,并在犯人死亡执行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命令随行人员拍摄梁鸿志的死亡照片,存档保留。梁鸿志的尸体当日下午送往胶州路验尸所检验后,发还其家属领认处置,结束了作为大汉奸的一生。

责任编辑:高恒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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