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厅发布消息 邢台12家知名企业被罚550万

近日,省环厅发布消息:邢台12家企业被罚款,总计高达550万元。其中包括德龙、邢钢、蓝鸟、冀中能源、国泰发电等邢台知名企业。

详细罚款金额如下

桥西区

1.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行为:输煤皮带输送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

罚款金额:10万元

2.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行为:1.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污染;2.生产过程中1080m³高炉出铁铸铁设备,2号烧结造粒车闸均无除尘设施,炼钢转炉烟灰,焦炉烟灰不能有效收集,部分大气污染物未经治理设施直接排放;3.180㎡烧结机进口自动监控设施含氧量监测仪损坏,不能正常运行。

罚款金额:140万元

违法行为:烧结混匀料场、东料场,5#6#高炉煤场上料口及装卸物料过程中无粉尘集中收集处理措施,部分物料未遮盖,部分输料皮带未密闭。

罚款金额:20万元

违法行为:焦化厂运煤进料口皮带传输未采取密闭措施,输送过程中无粉尘集中收集处理措施。

罚款金额:20万元

开发区

1.河北进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生物质锅炉燃料露天堆放

罚款金额:10万元

2.河北蓝鸟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现代板式车间泡沫切割机未按照规定安装废弃污染防治设施。

罚款金额:20万元

邢台县

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储备料场装卸作业时,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

罚款金额:20万元

沙河市

1.河北鑫利玻璃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碎玻璃上料口脉冲布袋除尘器脉冲控制仪电源未开启,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生产物料碎玻璃露天堆存,无相关抑尘措施。

罚款金额:120万元

2.河北元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厂区西北角碎玻璃捡洗机无粉尘集中收集处理措施。

罚款金额:20万元

3.沙河市日隆玻璃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煤炭输送密闭廊道未密闭,煤炭上料口无粉尘集中收集处理措施。

罚款金额:20万元

内丘

1.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矸石热电厂

违法行为:粉煤灰仓装卸物料时未密闭。

罚款金额:10万元

2.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

违法行为:矿煤厂内堆取料机无粉尘集中收集处理措施。

罚款金额:20万元

南和

南和县长红玻璃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取得合法有效排污许可证,非法排放污染物。

罚款金额:100万元

宁晋

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过滤车间压滤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弃收集效果差,异味严重;发酵车间发酵罐开启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弃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直接外排。

罚款金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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