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侥幸!违规燃放鞭炮,德州已处罚近80人!下一个可别是你
大年初七、初八
本是开业、开工的好日子
但有些人却因为“图吉利”
对市政府《关于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置若罔闻、不听劝阻
在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被公安机关处罚
01
截止2月11日
德城分局及时劝阻56起违规燃放事件
立案查处17起违规燃放案件
处罚17人
02
2月12日
经济分局及时劝阻17起违规燃放事件
依法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起
处罚6人
罚款3000元
03
春节以来
运河分局及时劝阻违规燃放事件80余起
依法查处21起
仅正月初八一天
民警及时劝阻违规燃放事件50余起
依法查处19起
04
自2月10日以来
武城县局及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30起
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34人
为进一步落实好烟花爆竹限放管理要求,
市公安局决定于
2月12日(正月初八)~2月18日(正月十四)
每日早7时至晚19时
以沿街店铺、企业、商业机构、酒店、
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为重点,
在市直三区限放范围内
开展集中巡查管控行动。
再次重申!
德州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的限制燃放区域为:东至减河东岸、西至鲁冀行政区域界线、南至南外环路以北、北至北外环路以南。
“禁燃限放烟花爆竹”
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德州公安将会对燃放烟花爆竹
的违法行为,
发现一起,
坚决处理一起!
来源|德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