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盐津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群众“三地”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落雁乡明确了“三块地”的流转主体、流转年限、流转价格、付款方式。把协议签订点建到安置点上,成立政策解答组、意愿确认组、资料审核组、合同拟定组、合同签订组、综合协调组6个现场工作组,严格把控工作流程,完成流转协议签订。

(通讯员郭程 )为解决好易地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盐津县落雁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土地流转,盘活易地扶贫搬迁户“三块地”。

建立示范点,总结经验、全乡推广。根据《盐津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群众“三地”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落雁乡明确了“三块地”的流转主体、流转年限、流转价格、付款方式。以龙塘村为示范点,在小岩安置点率先启动“三块地”流转,对意愿流转的易迁户进行协议签订。通过15天的试点,龙塘村157户易迁户流转耕地1184.79亩、林地898.63亩、宅基地4.87亩。

完善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加强指导。成立乡村两级三块地流转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事做好资料收集和数据处理,及时汇总上报各村工作开展情况。涉及站所按照职能职责做好业务指导和合同签订等管理服务工作,确保“三块地”有序流转。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业务工作组进驻各村和安置点,加快全乡“三块地”流转进度。“现在党的政策太好了,之前担心搬迁后家里的耕地、林地、宅基地怎么办,但是现在不担心了,今天和政府签了土地流转协议,得到了租金,终于解决了我的‘心头病’”安置点群众蒋真香这样说道。

多维度宣传动员,确保政策知晓全覆盖。在易迁安置点召开群众会,发放政策宣讲单,集中开展政策宣讲;电话跟踪回访,对外出务工的易迁群众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解疑答惑;入户宣传动员,打消易迁群众的担忧、顾虑,做到多维度、全覆盖的政策宣传。

设立现场签订点,锁定意愿、签订协议同步推进。把协议签订点建到安置点上,成立政策解答组、意愿确认组、资料审核组、合同拟定组、合同签订组、综合协调组6个现场工作组,严格把控工作流程,完成流转协议签订。据悉,目前工作组已进驻保隆村龙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预计用5天时间,全面完成该安置点“三块地”土地流转协议签订工作。

供稿单位:盐津县落雁乡人民政府

责任主编:安远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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