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曾在2016年上海陆家嘴论坛上 ,央行张涛副行长强调对于经营出现风险、经营出现失败的金融机构,要建立有序的处置和退出框架,允许金融机构有序破产。

张涛副行长强调金融业有序破产,至少透露四方面信息:一是金融机构有序破产即将付诸实施,金融业再也无法躺在政府“保险箱”里永无破产之虞;二是金融机构有序破产是金融业生态循环的现实需要,再也无需遮遮掩掩或三缄其口;三是金融机构不 要再抱有任何幻想,要把防范风险、避免破产放在经营管理首位;四是金融业破产是一种正常经济现象,社会各界及民众应以客观理性态度面对。

应该看到,张副行长强调金融业有序破产并非标新立异,早在2007年我国颁布新《企业破产法》时,就将金融机构纳入其统一适用范围;且成立于1956年的河北肃宁县尚村信用社已于2012年3月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但由于我国金融业长期由政府信用“兜底”现实,破产客观环境不成熟及相应制度建设滞后,金融业破产一直悬而未决;

如果允许银行有序破产, 你赞成吗?(上)

加上《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也远远满足不了金融业破产实践的需要,需构建金融机构破产新法律框架体系。因而,在我国允许金融业破产既是客观经济运行的需要,也是构建金融业运行生态的需要,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的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很明显,如果金融业有序破产一拖再拖,会带来很多不良后果:首先,金融业再不实施有序破产,从金融机构上看,无法确保“优生优育”,会使整体金融业陷入“大而不倒、僵而不死”的恶性膨胀怪圈,这不是一个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所需要的。因为,我国目前在金融业准入门槛上大大降低,难免让一些存在经营问题的金融机构“混迹”其中,只有通过有序破产,才能实现金融业优胜劣汰,将一些经营长期扭亏无望、潜在风险较大的金融企业实现“安乐死”,才能将有限的金融牌照停出来再让位给涌入的新型金融业态如互联网金融,给我国金融机构以新的、不断试错和纠正的机会,使金融业永远有新鲜血液注入,实现金融机构丰富多彩,保持长久活力,也不断创新出适应社会不同层次不断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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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金融业就会成为“一潭死水”,无法健康发展,并最终沦落为经济发展的桎梏。其次,把金融业再放在经营“保险箱”里,从发展趋势上看,会诱发金融道德风险,也会使民众产生金融业有政府充当最后保证人的错觉,盲目参与各类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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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尽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地方股份制中小商业银行陆续实现了上市,在经营上向现代商业银行迈进了一大步,但很多地方依然残留着政府“烙印”,政府事实上也会对银行破产承担很多“无形”责任;尤其还有大量农村中小合作金融机构更面临着较大经营风险,政府更难彻底摆脱风险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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