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起,晋江法院开通执行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受理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举报。

该邮箱由专门的管理员负责接受、回复,工作流程是:

管理员收到举报被执行人或其财产线索的,当日登记录入管理台帐;

举报线索及内容经核实后,承办法官依法及时采取执行措施;

管理员于十五日内将相关执行动态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举报人;

对其他举报,管理员也逐件登记,当即处理,属于违法违纪举报的,告知其向法院相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反映;

同时,举报应当客观、真实,严禁故意虚假举报干扰法院执行活动,对法院相关人员泄露举报人身份和通信资料个人信息等违法违纪问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晋江法院向社会公开执行举报电子邮箱

举报被执行人线索须知

1举报方式

可拨打电话0595-82160193;0595-82033325举报,或者发送电子邮件到[email protected]举报。举报时请按以下表格填写执行举报内容。

晋江法院向社会公开执行举报电子邮箱

2受理案件举报的范围

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多次传唤不到庭的被执行人的下落、法院尚未掌握和查控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因程序终结尚需恢复执行案件的财产新线索、以及法院发布悬赏通告的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等。

3对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的范围

1、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情况、银行存款、信用卡、有价证券等情况;

2、被执行人的资产状况,土地、房屋、车辆、船舶、机器设备、库存商品、产品、原材料等;

3、被执行人的债权、投资、联营、收益等情况以及与他人共有财产情况;

4、有证据证明是属被执行人的隐形财产或其他财产情况;

5、被执行人是私营、个体、合伙组织的业主,合伙人以及自然人的个人家庭财产情况。

4一切公司、法人或其它组织对被执行人或其他人的下列不法行为都有权向法院举报

1、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转移、隐匿、变卖、毁损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

2、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证据或以暴力、胁迫、贿买等方法作伪证,妨碍执行的;

3、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的可供执行情况不实或者擅自挪用已向法院申报财产的;

4、故意躲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的;

5、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的;

6、其他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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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陈瑜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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