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徐梓胜)近日,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将一面绣着“公正执法,为民调解”的锦旗送达沐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黄玮手中,并握着黄玮的手说:非常感谢,帮我们和和气气地解决了问题,我们钱也出得舒坦。

2017年5月7日上午,建筑工人刘某在沐川县一楼盘28楼电梯间施工时,位于顶层的电缆突然滑下,造成刘某颅脑严重受损,经鉴定,评定为一级伤残、植物生存状态、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护理依赖。2018年5月16日,刘某将包工头李某、工程现场负责人肖某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付180余万元。

在案件进入法院之前,刘某亲属已多次试图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但双方主观心理预期差异较大,加上刘某家属对被告方付款诚意表示怀疑,因而情绪激动,多次沟通不成,矛盾反而愈加激烈。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些情况,确立了以化解矛盾、加大法律释明、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权益为目标的审判思路。在第一次开庭结束后,一方面逐项仔细核实刘某请求金额,将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和金额作了调整;另一方面,给双方创造氛围,促使协商解决,并多次给建筑公司打电话沟通,耐心细致地讲明情理与法理,最终促成了建筑公司赔付给刘某110万元的调解协议,双方都对这个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也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

(责任编辑: 绍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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