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我对不起党和国家对我的信任,对不起我的家庭,我为我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悔恨”,涉嫌贪污罪的被告人杨某某当庭陈述时痛哭流涕,这是五大连池市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一案。

2018年9月12日,五大连池市法院直播审理本案,检察长李宝库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对庭审进行观摩。

案情回顾

2013年10月17日至2017年11月1日期间,被告人杨某某任五大连池市农委下属某蚕种场场长,2017年10月24日,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多年工作辛苦导致身体健康受损为由,为自己发放了50万元“奖金”。2018年4月16日,杨某某返还全部赃款。同年4月20日,杨某到监察委投案自首,2018年6月29日,监察委调查终结后将本案移送至五大连池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长亲自审查、讯问、出庭

本案是监察委移送的第一个案件,案件数额50万元,李宝库检察长做到:一是亲自审查证据。对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进行分析研判,对其贪污罪主体资格进行严格把关,保证案件质量;二是亲自讯问。针对杨某某涉嫌贪污的事实,着重从其动机、目的、手段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杨某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杨某某当场认罪服法;三是亲自出庭。庭审过程中,经过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并对杨某某及旁听人员进行法治教育,杨某某当庭认罪,对所有证据均无异议,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人民监督员全程观摩

人民监督员陈丽华、王振华、赵娜经过全程官观摩,对李宝库检察长的充分准备及公诉质量给予高度肯定,认为其指控犯罪思路清晰,出示证据详简得当,法治宣传教育好,充分体现了司法公开、程序正义的理念,切实让人民群众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