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警察与北美警察“在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态度截然不同。北美警察,包括美国、加拿大,当警察对你有所怀疑想抓捕你时,你稍有反抗的表示,警察就有开枪的权力,以保警察自身安全。

  可是瑞典在抓捕嫌疑人时却往往表现出更多的“人性化”。有案例为证,在2009年5月,瑞典发生三人持枪抢劫银行并枪杀两名警察事件,在围捕罪犯行动中,两位警察目睹劫贼的汽车迎面开来,仍旧按常规十分客气地先行举手礼,再示意他们停车。可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暴徒们的子弹就雨点般地向他们扫来。

  在案发后的第三天,另一名歹徒被发现,警察向其喊话,歹徒拒捕拔腿就跑,警察开枪击中歹徒小腿,将其抓获归案。

  事后,一位自称是现场的目击者向法院告状。告的不是罪犯,而是警察。控告这位警察违反职业道德,无故开枪伤人。因为他声称亲眼所见疑犯在被捕时没有反抗动作,警察不应该开枪。

  现场再没有另外的目击者来替这位可怜的警察作证,这下可好了,杀人抢劫团伙的其他人员还携带着巨款逍遥法外,这位警察却先被抓起来了。几个月后在国际刑警组织的援助下,才把这伙罪犯全部抓获,可开枪的那个警察被判了两年刑。这也是瑞典警察破案低的一个原因。

  瑞典多年来社会治安好,警察们一直无所事事,养尊处优,自然也就缺乏实战经验。特别是警察也有双休日节假日,你要是赶在双休日节假日丢失物品,你去报案,人家只能登记备案,一切得等上班后再做处理。可是警察等得了,失主往往却是心急如焚,哪能等得了,这就形成鲜明反差。你等不了,值班警察会明确告诉你,找回的几率几乎为零,因为好多外来移民无档案可查,言外之意“你也别等了”。

  瑞典警察在防腐、反腐方面做得比较好,他们靠的不是重罚,而是全方位的监督体系。有这样一个案例,报案人丢了贵重东西,接案警察随口说: “如果你想尽快找回,那就请你在我们破案后买些馅饼送来。”结果案破了,馅饼却没吃成。原来有人知道此事后,向法院起诉了那位索要馅饼的警察,说这违反了警察的规定。结果这位警察被扣罚了八天的工资,约七八百美元。

  (保留所有权利,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制度开门”。资料来源:刘少才,瑞典警察印象,政府法制,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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