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

呼市城管因为规范贴春联和部分城管队员大年初七撕对联成为网络热搜。

有网友称,“年还没过完呢,城管已经开始工作了,

撕春联的时候到了。你就不能等过了元宵节再撕也不迟啊!”

发文时间显示为2月11日(正月初七)

疑似有城管执法人员开始沿街撕春联,在市民中引起争议。

该网友拍摄的几名城管执法人员撕掉沿街商铺春联的图片。图片中,执法人员将商铺门口两侧的春联撕掉,旁边停着一辆城管执法车,后车斗里已装满了一箱撕掉的春联。

2019年春节前,有网友反映城管部门发布通知:主干道两侧禁止张贴春联。部分市民不解,认为“不贴春联没有年味”,商家表示自己想贴但不敢贴。呼和浩特城管对此作出回应,称为避免往年出现的节后春联破损影响市容市貌问题。

另据报道称, 面对公众的不满和质疑,呼和浩特市城管局又发布了一则关于网友反映主干道禁止贴春联的情况说明: “此次并非禁止市民张贴春联,而是要求主干道两侧企事业单位和商铺不要将春联张贴在如墙面、立柱上等已完成街景整治改造的建筑物外立面,可以将春联贴在本单位或商铺自身的门窗内外等其他易清理位置,如玻璃门内外、卷帘门上、窗户内,并做到整洁规范,避免使用不易清理的粘合剂,便于节后清理的同时,也不损害市容市貌。”

律师:或属侵权行为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胜律师认为,从法律上看,只要建筑物使用者的权利确定在权利范围之内,建筑物的使用者有对外墙的使用权,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执法部门“不能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行政执法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贴对联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前提条件下做出了限制或者禁止性的规定,又进行了撕毁,这种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

据中新网2月13日报道,“呼和浩特市区主干道禁贴春联”一事发生后,近日,该市城管在大年初七沿街撕对联再度引发网友热议。对此,呼和浩特市城管部门13日答复称:“所撕对联属于刮风破损的对联,影响市容,并非专意撕对联。”

图为春节前夕呼和浩特市城管对“呼和浩特市区主干道禁贴春联”一事的回应

春节前,有网友反映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要求禁止在主干道贴春联,一度引发网友热议。当时,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闻发言人刘四平回应称,并非禁止市民张贴春联,“企事业单位及商铺可将春联贴在本单位或商铺自身的门窗内外等其他易清理位置,如玻璃门内外、卷帘门上、窗户内,并做到整洁规范,避免使用不易清理的粘合剂,便于节后清理,同时也不损害市容市貌。”

但数日后有网友发现,城管部门从正月初七开始沿街撕对联。对此,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调研员盛宇表示,“所撕对联属于刮风破损的对联,感觉影响市容,并非专意撕对联。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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