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子高嗓门大”?加装喇叭遭处罚

扬子晚报网9月1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郎伟超)  9月以来,陆续有数起“12345”热线向交警四大队反映,江心洲北片商品房周边时常有尖锐高亢的车辆鸣笛声,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据了解,此类高音鸣笛多见于黄牌重型运输车,大多是私自加装的气喇叭,属于在城区严禁使用的类型。      

9月11日至13日,四大队交警在周边道路设岗盘查,成功查获3起在附近行驶时使用气喇叭鸣笛的违法行为,驾驶员承认自己为了在高速、国道行事方便,特地加装了高音气喇叭,但是在城区行驶时也习惯性地使用,全然没想到对道路交通文明以及周边居民的负面影响 。

交警责令驾驶员将其拆除,并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给予200元不计分的处罚。      

事后,交警在网上查询发现,在各个汽车论坛、网上商城里,都有详尽的加装气喇叭教程,工具简单、费用低廉,尤其在卡车论坛里极为常见。交警提醒,严查违鸣是引导文明行车、加强城市交通噪声污染的管理措施。

早在2016年3月28日,南京交管局便已发布《关于扩大南京市禁鸣区域的通告》,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都是禁鸣区域,在此区域和设置禁鸣标志的路段,违法规定鸣喇叭的,将按《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处以50元罚款。而私自加装高音喇叭的行为将待拆除违法装置后,再处以警告或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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