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6月25日讯(通讯员 常文金 记者 万凌云)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25日镇江中院召开“镇江法院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镇江中院审委会委员、刑一庭庭长朱晓军,副庭长孙海燕,员额法官王禹出席了发布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会上,朱庭长通报了2018年6月以来镇江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情况。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镇江全市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58件,同比减少16%。此外,镇江毒品犯罪主要呈现出毒品犯罪蔓延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罪名集中在贩卖、运输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等中下游毒品犯罪;涉案主体以男性、无业人员居多以及毒品犯罪办案难度日益加大等特点和态势。

朱庭长说,镇江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惩毒品犯罪分子。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在审结毒品一审案件165件(包括积案)204人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共37人,重刑率18.14%。

同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罪责刑相适应等刑法基本原则,始终坚持证据裁判标准。特别是拟判处死刑的涉毒案件,在证据质量上始终坚持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准确把握死刑政策,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再者,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犯罪对象重点打击的同时;对于罪行较轻的,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从宽处罚。

孙海燕副庭长发布了4起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毒品犯罪案件。王禹法官就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在发布会前,代表委员和新闻记者旁听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的宣判。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