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赣州中心城区12条道路严管两轮车不走专用道
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保证市民的出行安全
即日起
交警部门将在章贡区
设置12条“两轮车分道行驶示范路段”
严管两轮车不走专用车道!!
快来看看具体是哪几条?
此次两轮车分道行驶专项整治行动
将实行“路长负责制”
由大队领导挂片,中队领导任路长
集全警之力
共同治理两轮车占道行驶乱象!
章江新区严管路段
河套老城区严管路段
备注:章江新区共有11条,河套老城区1条,共计12条。
即日起
在严管路段上行驶的
两轮车(含摩托车、超标车、电动车)
一律要走两轮车专用车道
不按规定行驶的
将一律接受处罚!!
法律链接
1.根据《赣州市车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21条的规定:摩托车应当在二轮车道行驶;未设二轮车道的,应当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2.根据《赣州市车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22条的规定:设有非机动车道或者二轮车道的,应当在非机动车道或者二轮车道内行驶,未设非机动车道和二轮车道的,应当从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3.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的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的处50元罚款。
4.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5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处100元罚款。
交警蜀黍:
“提醒路上行驶的二轮车车主们,为了您的安全,上路行驶时请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最后
交警蜀黍将继续排查
辖区两轮车车道功能不专用问题
对于两轮车道内设置不合理的停车泊位线
将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取消!
遵守交规各行其道
需要你我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