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站的建设和开通标志着青岛西海岸新区迎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高铁新时代。交通商务区的规划建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不断发挥“高铁效应”,打造青岛对外开放西部门户,提升青岛西海岸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带动青岛西部发展的强劲引擎。与之不和谐的却是因该项目搬迁安置的铁山街道小平岭村少数群众反映至今没有享受到“合法”宅基安置补偿的搬迁政策。

群众诉称:不按照宅基地房屋安置

小平岭村群众刘丽霞称,她与父母、哥哥四人在村里有两处宅基(一处有宅基证,一处有2012年胶南市铁山街道办事处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手续正在办理当中的证明)。2016年7月13日,父母离婚时对房屋进行了分配,有证明的房屋由她和父亲刘培风居住使用。她父亲刘培风是土生土长的小平岭村群众,她也是从小出生在小平岭村,万万没想到不能享受村庄搬迁改造“合法宅基地”补偿安置。

刘培风房屋的证明

小平岭村群众王静称,她2010年与前夫离婚,位于小平岭村的宅基(2005年获批)约定归她所有,2015年在宅基上建设房屋四间。因不能认定为宅基地房屋坚持不搬迁拆除,后经铁山街道和小平岭村做工作,她考虑到西站项目的重要性同意房屋先行拆除,其他事项以后处理,并写出书面声明。

小平岭村群众张秀美称,她与小平岭村刘培武结婚后一直在村里居住生活。1978年分到老辈房屋四间,1997年村里又规划了一处新宅基。2017年9月14日,她与刘培武离婚时分的1978年的那处房屋。因为迟迟没有签订搬迁安置协议,2018年11月16日,在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铁山街道拆迁办和小平岭村竟然组织人员进行了强拆(偷拆)。她没想到自己持有宅基证的房屋不仅不能享受村庄搬迁改造“合法宅基地”补偿安置,竟然还遭遇了强拆!在维权过程中,当地街道和村委会告知其系“拆旧翻新”,按规定当时应该拆除,故不能按照宅基地安置楼房。

张秀美房屋的宅基证(刘培武)

信访答复:不符合宅基地认定条件

刘丽霞、王静等通过信访维护权益,铁山街道就刘丽霞的信访处理意见称,2015年(实际和证明均为2012年,同一个街道在另一份信访处理意见中确定的时间竟然是2016年)刘培风在自家园地自行建设的四间房屋,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不符合宅基地房屋认定条件,只能按照未认定宅基地的房屋给予评估补偿。还称,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是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并下发的,其他部门的证明没有法律效力,类似情况全部执行统一标准。

铁山街道针对王静的信访处理意见称,2004年1月,王静与小平岭村民殷德平结婚并迁入户口,2005年房屋铺基一处。2015年在原铺基处建设一处板房。王静在2015年建设的板房(评估价值材料中标注为养殖房),无集体土地使用证,且不符合宅基地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宅基地房屋。

笔者看到张秀美提供的经刘培武确认的房屋权属证书,一份是1986年12月1日胶南县铁山乡人民政府填发的加盖胶南县人民政府契税专用章的房屋印契和1991年11月2日换发的由胶南市土地管理局填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及2000年7月9日缴纳房屋(证)工本费的付款凭证、2001年1月15日缴纳房屋产权证42元的付款凭证,当时最终这处房屋的使用证并没有换新。张秀美说,村里和街道解释“拆旧翻新”根本站不住脚:后建的房屋缴纳了3000元房场费,里面“拆旧翻新”的材料并不是刘培武签字,换发新证时,村里收了他两处房屋的工本费和契税等。

标准不一:有失去公平公正难以服众

刘丽霞他们说,如果铁山街道严格按照信访答复中的“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不符合宅基地房屋认定条件;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是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并下发的,其他部门的证明没有法律效力”执行,村里就不会有300多户近一半没有宅基地使用证按照宅基地房屋进行补偿安置的情况。这是他们一直坚持不懈持续维权的“动力”!

在铁山街道的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出现了刘丽霞说的村里没有宅基地使用证按照宅基地房屋进行补偿安置的情况:2间无证住宅房屋一处;3间无证住宅房屋三处;有缴纳房场费3000元村委收据的两处……。这些房屋均以符合《青岛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指导意见》(青土资房发【2013】48号)中宅基地房屋补登条件,经小平岭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参照合法宅基地房屋给予拆迁安置补偿。

未来可期:顺应民意公平安置

信访答复中“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不符合宅基地房屋认定条件;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是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并下发的,其他部门的证明没有法律效力”的意思就是宅基地使用证是宅基认定的依据,那么何来参照合法宅基地房屋之合法宅基地房屋之“参照”?答复中明示了“其他部门的证明没有法律效力”。那么,村民代表大会是否属于“其他部门”?答复中的“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不符合宅基地房屋认定条件”宅基地房屋认定条件是什么条件?这三个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的答复,不仅难以消除疑惑,更难以服众!

小平岭村搬迁改造的拆迁安置标准是以合法的一个标准宅基地单位(通常为四间)为基数。信访答复中2间、3间房屋是如何“参照”合法宅基地房屋的?缴纳房场费3000元,有村委收据就参照合法宅基地房屋给予拆迁安置补偿。张秀美所述的“拆旧翻新”是否也要缴纳房场费3000元?

刘丽霞、王静、张秀美三位群众的房屋不符合“宅基地房屋认定条件”的哪一条?为什么不符合《青岛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指导意见》(青土资房发【2013】48号)中宅基地房屋补登条件?有没有经过小平岭村村民代表大会的表决?“告不倒、访不倒、攀不倒”不仅是一个口号,更应落实到行动上,只有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才是顺应民意、才是和谐搬迁、才是公平安置!

刘丽霞、王静搬迁安置前好孬有一处房屋可以居住,搬迁没有安置楼房,她们以后住哪里?这是她们的呼声,也是笔者的疑问?更是铁山街道和小平岭村两委应该回答、应该解决的现实问题!

后记:铁山街道关于小平岭村的搬迁安置是一个得民心的好政策,好政策只有公开、透明的落实好,应该保障每一位村民的合法居住权。小平岭村300多户近一半属于无证安置,这里面是否存在安置政策走样、安置权利寻租、安置手段徇私等问题应由纪委监委等职能部门介入调查,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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