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陈新友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徐宏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6月26日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李阳为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主任。

(二)

决定任命:

李晓阳为安阳市文物局局长。

决定免去:

薛文明安阳市文物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魏利平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晔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屹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越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裴红卫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海雷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任伟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廖奇志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高源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徐宏阁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魏文联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程亮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

李瑞增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巩志芳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刘振中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申江波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中强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文馨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杨如意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

王冰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苗飞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中友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袁武明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崔永清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闫海英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魏利平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屹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马越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任伟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廖奇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源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宏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魏文联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程亮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振中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崔永清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自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柳洪伟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致孝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李颖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新友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田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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