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道路通行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桐柏县公安交警大队积极行动,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秋季攻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2018年9月13日晚,夜晚的天空下起了小雨,桐柏县公安交警大队毛集中队执勤民警正在S206省道回龙井沿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21时41分许,一中年男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行驶而来,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三轮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当执勤民警用便携式酒精排查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时,该男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执勤民警都替其捏了把汗,天黑下雨还酒驾,出了什么事可怎么好。

随后执勤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该男子谎称驾驶证、身份证在家没带,当民警要求其报述身份证号码核对具体身份信息时,该男子便推三阻四,一会报了几个数字,一会又谎称身份证号码没有记住,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后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名字为贺某,民警随即将其带至警车上做进一步调查,当要求其在酒精检测结果单上签字时,该男子为逃避处罚便消极抵抗,双手抱胸拒不签字,又企图逃跑,被执勤民警拦下后,贺某便对执勤民警进行拉扯,谎称是回家拿驾驶证,并污蔑拦下他的执勤民警打人,民警依法对其严词告诫,全程执法记录仪拍摄录音录像。而此时贺某的家属也来到现场,对执勤民警推搡、拉扯,阻碍执法。

执勤民警义正言辞对其家属进行警告,再不配合民警执法,将以妨碍执行公务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贺某看到其家人到来,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拒不签字,执勤民警耐心对其劝阻告诫,喝酒开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贺某又故意装糊涂。后经民警百般告诫,对其讲明如果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重新检测或抽血化验,但如果拒不配合执法,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后该男子看逃避处罚无望,自觉在酒精检测单上签字,并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后经核查,贺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桐柏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其处以罚款1400元,贺某最终后悔不已。

桐柏公安交警温馨提示:秋收季节到来,广大司机朋友在忙碌秋收运输工作时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在道路上安全行驶,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公安交警部门也将加大对秋收期间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三秋生产期间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王云 肖书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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