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前,中国禁毒主管部门已经对芬太尼采取了非常严格的监管措施,列管品种达到25种,超过了联合国规定管制的21种,有效防范了此类物质在国内发展蔓延。在文献调研、经验借鉴、专家论证、意见征求等基础上,严谨、科学地明确了“芬太尼类物质”的法律定义,既保证该定义涵盖需要列管的所有品种,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医药、工业、科研等领域合法需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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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已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芬太尼类物质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

毒品or药品?被中国政府列入监管黑名单的芬太尼究竟是什么?

芬太尼究竟是什么?是毒品还是药品?

芬太尼(Fentanyl)是迄今发现的最强效的阿片类物质,其等效镇痛作用约为吗啡的100倍,用于临床麻醉。而作为药品研制出来的芬太尼却在一些国家被用于吸毒。芬太尼衍生物卡芬太尼,其药效和毒性是海洛因的5000倍,约为2毫克就足以使一个成年人死亡。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称,2016年美国超过2万起死亡由芬太尼及类似物吸食过量导致。

需要注意的是,芬太尼镇痛作用有耐受性,但无封顶效应。也就是说,如果将它作为药品使用,治疗过程中很容易因过量产生风险。芬太尼产生的不良反应有呕吐、便秘、镇静、精神错乱、幻觉,严重者则会导致呼吸抑制、低血压、5-羟色胺综合征、成瘾、昏迷,甚至死亡。

其实,芬太尼类物质是最近几才年出现的,并且在美国、加拿大等国迅速发展蔓延成为新型合成毒品。由于该类物质毒性强、品种多、变异快、查缉难,已成为当前国际禁毒领域面临的一大难题。

整类列管的意义是什么?

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已正式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

注意!“芬太尼类物质”不等同于芬太尼!

“芬太尼类物质”是指化学结构与芬太尼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一、使用其他酰基替代丙酰基;

二、使用任何取代或未取代的单环芳香基团替代与氮原子直接相连的苯基;

三、哌啶环上存在烷基、烯基、烷氧基、酯基、醚基、羟基、卤素、卤代烷基、氨基及硝基等取代基;

四、使用其他任意基团(氢原子除外)替代苯乙基。

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是中国毒品问题治理的创新性举措。此次对芬太尼的监管首次引入“类物质”的概念。在文献调研、经验借鉴、专家论证、意见征求等基础上,严谨、科学地明确了“芬太尼类物质”的法律定义,既保证该定义涵盖需要列管的所有品种,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医药、工业、科研等领域合法需求的影响。

此外,引入“类物质”概念,对某类物质实行“按类管制”,不仅完善了毒品管制的法律规范体系,也为打击和惩治各类新型毒品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宽严相济,有效监管

此前,中国禁毒主管部门已经对芬太尼采取了非常严格的监管措施,列管品种达到25种,超过了联合国规定管制的21种,有效防范了此类物质在国内发展蔓延。特别是我们加强对芬太尼类药品合法生产企业的监管,从生产到使用环节采取极为严格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模式,完全杜绝了合法企业生产的芬太尼类药品流弊问题。

毒品管制的目的,除了严防滥用以外,还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合法医疗需求的影响,减少对临床必须使用保障的影响。所以为此,在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论证过程中,中国政府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充分评估论证整类芬太尼物质具体品种和潜在的合法用途,增加预见性。二是科学鉴定芬太尼类物质涵盖的范围,既不能过宽,也不能过窄,影响合法医疗使用。三是制定例外的规定,如果发现列管的芬太尼类物质有在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可以及时在非药用目录和药用目录之间动态调整。随着立法技术和行政监管手段的逐步完善,相信我们还会产生更好的立法方式或者管控手段。

我国从1996年将芬太尼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进行管制。国家高度重视包括芬太尼类在内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立法,并陆续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具有依赖性潜力物质的管制机制。截至目前,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国际社会关注的芬太尼类物质我国已列管25种,超过联合国关注的21种。同时,进一步的依法管制工作仍在进行中,例如,我国将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以应对其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保护人民群众免受毒品侵害。

毒品or药品?被中国政府列入监管黑名单的芬太尼究竟是什么?

6月份是全民禁毒宣传月。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6月3日是虎门销烟180周年纪念日,今年“6.26”国际禁毒日的宣传主题为“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一朝吸毒,十年戒毒,终生想毒”。毒品千万尝不得,年轻人一定要有禁毒意识,并树立科学的认知观,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避免好奇和盲目从众心理,提高对披着各种外衣出现的毒品的辨识能力,提高对新型毒品的危害性的认识,提高自控力,并时刻谨记“珍惜生命,远离毒品”。要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工作,扎实推动禁毒工作社会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素材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日报、北京青年报

编辑:DMFDA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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