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信用卡的都知道,有分期还款的,提前还清信用卡债务,信用卡发放方不退还分期手续费,这样的操作算不算霸王条款?这样的经营理念有何进步之处?资本利益凌驾于用户利益之上是不是值得推崇?如果分期手续费续收不成立再加上违约罚金是不是太居心昭然了?

这样的经营模式算不算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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