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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牌照热再起 中信消金获批筹建阳光消金拟筹建

  和讯网消息 近日,消费金融牌照申请又掀起了一番热潮。金蝶国际9月14日公告表示,中信消费金融公司的筹建申请已获银保监会批复同意。紧接着,9月15日光大银行也发布公告表示,拟设立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消费金融牌照热再起 目前已有25家获批

继持牌消费金融中期业绩报告后,近期,最新两家消费金融公司的牌照申请情况成为了业内新的关注焦点。

9月14日,港股上市公司金蝶国际发布公告,即《自愿性公告 - 金蝶中国、中信公司及中信信托公司合资成立中信消费金融公司之申请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公告显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金蝶中国)及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合资筹建中信消费金融公司之申请已于香港时间2018年8月17日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

该公告进一步明确,根据此前金蝶中国、中信公司、中信信托三方(统称,“合资方”)签署的合资协议,即合资方共同筹建中信消费金融公司、金蝶中国将出资人民币90,000,000,占注册资本之30%。

紧接着,9月15日,光大银行发布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提及《关于与关联方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已获董事会同意。

该公告进一步提及,“本行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青旅")及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其中本行出资6亿元(股权比例60%)、中青旅出资2亿元(股权比例20%)、王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股权比例20%)。”

据和讯网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18日,已获银保监会批准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一共有25家,其中珠海易生华通消费金融公司、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消费金融公司尚未完成工商登记。

对于此次又一轮牌照热的掀起,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和讯网表示,在监管层积极推动发展消费金融、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的大背景下,这两家消费金融公司的牌照申请符合市场潮流。据清晖智库统计,截至目前国内一共有24家消费金融公司。行业竞争非常激烈,从消费金融牌照争夺热潮即可看出,消费金融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光大银行发起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消息,早在三年前就已有相关信息。据亿欧消息,2015年8月31日,上市公司世纪瑞尔发布公告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与光大银行及其他两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光大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此外,2017年7月21日,中青旅发布公告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与光大银行及另外一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光大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然而,直至今日,光大消费金融公司尚未进入持牌系消费金融公司的行列。

而此次,光大银行再次提出拟发起设立的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又是否会成功?

“从目前看,监管层对于优质资产的牌照申请并不反对。只要光大银行符合相应的条件,获批的机率是相当大的”,宋清辉对和讯网表示。

信托公司入局消费金融领域 旅游公司再现身

从上述两则公告信息可见,中信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之一便是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从目前已开业的22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以信托公司作为主要发起单位之一的,业内表示,中信消费金融公司还属第一家。

业内分析认为,信托机构的进驻有其必然性。

消费金融学派发起人、《消费金融论》《互联网消费金融》作者、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洋研究员对和讯网表示,传统面向B端(企业端、商家端)的信托、软件等企业由于存量市场增长空间有限,开始向C端(公众端)转型,将“一单吃三年”的机构业务转型为小额、分散、依靠规模效益的个人业务。从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互联网企业的巨大成功来看,C端的极限竞争将愈加惨烈,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不可能仅靠机构业务就能独善其身。

刘洋进一步提及,信托公司作为持牌金融机构,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网络小贷、电商等机构相比,缺乏个人征信数据积累、专业人才储备,难以独立作为消费金融的消费端和借款端,多与其他相关机构合作,也造成了信托公司在消费金融少有作为的社会认知。

“实际上,信托公司已成为消费金融重要的供给方和支持方。信托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财富管理优势,一是直接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切入C端业务。二是继续耕耘B端业务,比如帮助放贷能力受限的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提供资金支持;针对消费金融机构的消费贷款(应收账款)债权资产,利用信托公司在破产隔离的运作优势,进行分层、增信、评级等措施后,支持消费金融机构以资产证券化方式再融资;发行运作兼顾"理财+消费"功能的消费信托产品”,刘洋对和讯网表示。

另外,和讯网也注意到,从阳光消费金融的发起单位的构成可见,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赫然在列。其实,这并非首家由银行与旅游公司一起合作发起的消费金融公司。

刘洋提到,除了光大银行与中青旅合作设立阳光消费金融公司外,还有上海银行与携程旅游合作发起设立上海尚诚消费金融公司,吴江农商行、海航旅游合作发起设立珠海易生华通消费金融公司,哈尔滨银行与同程旅游发起设立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公司。

对于当下的旅游市场,银行+旅游公司这种合作模式以及衍生出来的消费场景,其市场前景又如何?

刘洋表示,2017年国内游客超过50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5万亿,未来旅游等品质消费、体验消费将持续增长,其中旅游消费相关的定制型信用卡、小贷、保险、信托等金融产品迅速增加,因此银行与旅游公司合作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就是天作之合。

宋清辉亦认为,当前,我国旅游业发展正处在稳步增长阶段,前景可期。消费金融与旅游市场的结合,不仅能为旅游业的发展带来新的生机,也能够为消费金融开拓出一片新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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