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钢铁通

近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了一批钢铁企业产能置换方案,涉及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河津市华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的相关炼铁、炼钢项目,如下图所示。据统计,这些产能置换项目合计拟建设炼铁产能223万吨、炼钢产能230万吨。

江苏山西新建2座高炉、2座转炉!牛逼钢企起诉政府索赔11.5亿!


具体置换方案由《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小编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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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逼钢企起诉政府索赔11.5亿!

海南省高院日前向社会公布了“海南法院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海南省二中院一审的“儋州某不锈钢公司诉儋州市政府行政协议纠纷案”入选十大典型案例,这是一起涉及环保的行政纠纷。

2005年,儋州市政府与儋州某不锈钢公司签订合同,在儋州市某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不锈钢项目。双方约定政府保证当地村民的搬迁安置工作在2006年春节前完成,土地征用与村庄的安置工作争取在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该合同签订后,炼钢厂于2007年5月开始试生产。

因炼钢厂项目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2008年至2010年,省国土厅多次责令该项目停止试生产调试,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此后,该项目停止试生产调试至今。停产期间,其大部分炼钢及生产设备闲置,出现腐蚀、损坏的情况。儋州某不锈钢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儋州市政府继续履行合同内容并赔偿其各项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1.5亿多元。

省二中院一审判决驳回儋州某不锈钢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据省二中院行政庭副庭长张成信介绍,环保问题是导致涉案项目不能继续推进的根本原因。法院与被诉行政机关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要求其积极主动承担,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企业最大可能的优惠,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既自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又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为实现海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钢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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