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急着要赶路,不好拒绝,准备带到五三转载,我也没有收他们的钱”,当检察官讯问时,喻某某如是说道。近日,经京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沈某某、喻某某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9年4月7日上午7时许,沈某某(司机)、喻某某(车主)驾驶大型客车(非营运车辆)从钟祥市石牌镇汽车客运站载客38人出发前往武汉,在车上由沈某某驾驶,喻某某负责售票。在途径钟祥旧口、沙洋七里湖、京山杨丰等路段时,先后又上了31名乘客。车辆沿S311汉宜省道往屈家岭方向行驶,在S311汉宜省道103公里处,被京山市公安局永漋派出所执勤民警拦下,经清点发现该车严重载客超员(核定载39人,实载69人,超员30人)。

众所周知,客车超员的危害极大,不仅因超员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降低,也因车内人员拥挤,一旦发生事故,大大加大乘客逃生难度。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客车超员是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后果。驾驶人不要因为几块钱的利益还是出于好心而罔顾交通安全,乘客一旦发现有超员现象,也应及时向当地交管部门报案,防止酿成大祸。希望各位驾乘人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免触发潜在“威胁”。(通讯员 邵紫秋)

来源: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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