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下午,池州市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研究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举措。会议邀请了2名来自基层的市党代表列席。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开展“三查三问”、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结合起来,严格监督管理,注重抓早抓小,做到违纪必究、有案必查,切实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学笃用,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执纪必先守纪、律人必先律己,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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