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71岁敬老院老人身上多处淤青,民政局:院长打的已解聘

一位入住敬老院的老人,亲属为其洗澡时,发现身上有淤青,打人者竟是院长?!

6月29日,四川阆中市民政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老人身上的淤青系院长陈某槐所致,保宁街道办事处已解聘敬老院院长陈某槐,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对陈某槐执行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纪委已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这份《关于“保宁敬老院入住老人被打”事件的情况说明》称,5月25日,四川阆中保宁敬老院入住老人钟永福(女,71岁)亲属给其洗澡时,发现钟永福老人身上多处淤青,于26日向公安机关报案,西城派出所民警与保宁街道办事处、天马寺社区居委会干部到现场调查,核实钟永福老人身上淤青系敬老院院长陈某槐所致,公安机关决定立案调查。5月27日上午,保宁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居委会干部与钟永福老人亲属就该事件再次进行沟通,提出三点处理意见:一是敬老院院长陈某槐向钟永福老人及亲属赔礼道歉;二是陈某槐公开作出深刻检讨;三是保宁街道办事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该处理意见当时得到钟永福老人家属的认可。

情况说明称,此后,由于陈某槐父亲病危(已于6月6日病逝),加之陈某槐两次白内障手术(于6月24日出院),公安机关决定依法对其延期处理。基于此,钟永福亲属认为当事人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先后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而相关部门认为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处置,便未上报和跟进,导致该事件未及时有效解决。

6月27日晚,由阆中市委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事件进一步调查处置。截至目前,阆中市领导已带领民政局、保宁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再次看望慰问了钟永福老人,表达了歉意,并将钟永福等4位老人异地安置到阆中市老年公寓供养;保宁街道办事处已解聘敬老院院长陈某槐;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对陈某槐执行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纪委已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红星新闻记者|王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