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存世至今且在宋代《宣和书谱》中有所记述的旧藏法书(传世著名书法作品之堪为楷模者谓之法书),大多是帖前有宋徽宗题签,签下押双龙圆玺,帖的右下角钤“宣和”连珠玺,左上角和左下角分别钤“政和”和“宣和”小玺,后隔水与拖尾接缝处钤以“政和”连珠玺,尾纸上则钤以“内府图书之印”九叠文大印。所以,对于启功先生对《上阳台帖》的鉴定意见,部分专家是存疑的。

​​​​唐代诗人李白大家都非常熟悉,他一生作诗无数,但他书作传世极少,存世真迹《上阳台帖》弥足珍贵,堪称“国宝”。

《上阳台帖》卷前有宋徽宗瘦金书标题“唐李太白上阳台”,卷后有元人张宴,明人项元汴以及清帝乾隆、嘉庆、近代张伯驹等鉴藏印。已故国学大师启功曾撰文《李白<上阳台帖>墨迹》,确认其为李白真迹。


《上阳台帖》一副让启功先生 无法道真的李白“真迹”


启功先生认为:

一,此帖有李白题款,有宋徽宗亲自鉴赏的题跋,题签。宋徽宗上距李白的时间,以宣和末年(1125年)上溯到李白卒年,即唐肃宗宝应元年(762年),仅仅360多年,如同今人鉴定晚明书法,并不困难。南宋鉴定家赵孟坚等人的鉴定意见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所谓字如其人,李白用笔不循故常、天马行空,与李白的豪迈诗风相吻合,时代风格明显。

三、经反复鉴定,“太白”二字为用毛笔写出来的,与全文书写方式一致,并无任何钩摹痕迹,不是后添款,鉴定为李白真迹。


《上阳台帖》一副让启功先生 无法道真的李白“真迹”


所以,对于启功先生对《上阳台帖》的鉴定意见,部分专家是存疑的。因为觉得启功先生提出的几条理由每条都不太够有说服力。

首先,启功先生认为《上阳台帖》因为有宋徽宗的题跋、题签,所以《上阳台贴》是真迹。这是一种何等智慧又狡黠得说法,是不是他对这幅作品充满了疑问或者持有否定意见,但又迫于某种避讳,对此贴的鉴定给出了一种不能让世人完全认可的说法,值得我们思考。作为当代我国最卓越的书画鉴定专家是不可能因为别人的鉴定结论而影响自身的判断的。

其次,缺乏逻辑性。宋徽宗编写的《宣和书谱》里边,明确收录了李白的几幅作品,其中根本就没有《上阳台帖》,而且在之后的官方收录记载里,《上阳台帖》仅从清代开始才有了第一次明确的收藏著录,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上阳台帖》可能连宋代都不到?并且在清代梁清标家《装余偶记》第六卷中明确记载,唐李太白上阳台书,纸本,徽宗标签,后有祐陵题,系赝本,与女史箴后题出自一手。惟张晏、杜本、王〇等跋佳。由此可以看出,徽宗题字应为伪造,如果徽宗题字为真,《宣和书谱》为何不收录此帖,理论上根本说不通。

第三点,书法作品和落款是一个有机整体,书法文人在创作完作品后都会直接留款,又何来后加之说,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性问题。启功先生却把这点作为鉴定《上阳台贴》的基本意见之一,是不是有点太过牵强,或者从这一点我们是否能够直接推断启功先生在鉴定此贴时的无奈。如果这件作品根本就不是李白本人所写,落款“太白”为毛笔所写与前文一致又如何,没有任何参照价值。

第四点在于所谓“宣和七玺”的缺失。存世至今且在宋代《宣和书谱》中有所记述的旧藏法书(传世著名书法作品之堪为楷模者谓之法书),大多是帖前有宋徽宗题签,签下押双龙圆玺,帖的右下角钤“宣和”连珠玺,左上角和左下角分别钤“政和”和“宣和”小玺,后隔水与拖尾接缝处钤以“政和”连珠玺,尾纸上则钤以“内府图书之印”九叠文大印。(如下图)


《上阳台帖》一副让启功先生 无法道真的李白“真迹”


“双龙”圆玺和宋徽宗“宣龢”,“宣和”,“政龢”诸玺

《上阳台帖》一副让启功先生 无法道真的李白“真迹”


“内府图书之印”九叠文大印

在上阳台帖中,我们看不到“宣和”、“政和”诸玺和内府图书九叠文大印的痕迹。

一直以来,书画鉴定界人勇于各抒己见,尽管这些意见可能还只是假设和推测。我们本无需苛求鉴定专家们。因为由于历史资料的缺乏,譬如留下的作品太少,无法建立基准作品,亦无其他的文献可征引,对于一些艺术品的作者、年代的判断只能付之阙如,鉴定古书画确实很难。但是,如果某些争议源于鉴定家们在不同的鉴定心理影响下,采用的方法互异,对所取证据的适用度的掌握不同,导致推理过程宽严不一,其负面影响在于,即使是鉴定权威的意见,也常常缺乏公信力。所以,我们希望今后能多借助现代科技的赋能,让书画鉴定具有客观性。可反复检验,不会因鉴定家的立场、心理、目的不同而改变检验的结果,所得结果因此能具有很强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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