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减持的原因,益盛药业表示,2017年2月3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股东尚书媛、王玉胜、刘建明、王斌所持股份存在代持的情形,导致公司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了处罚。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 马换换)曾经因益盛药业(002566)股东刘建明、王斌等所持股份存在代持的情形,导致益盛药业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益盛药业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 马换换)曾经因益盛药业(002566)股东刘建明、王斌等所持股份存在代持的情形,导致益盛药业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益盛药业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7月1日晚间,益盛药业披露公告称,为了解决代持股份问题,刘建明计划减持公司不超过1.99%股份。

据悉,刘建明持有益盛药业股份约18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6%),刘建明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的90天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对于减持的原因,益盛药业表示,2017年2月3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股东尚书媛、王玉胜、刘建明、王斌所持股份存在代持的情形,导致公司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了处罚。目前,王斌、刘建明二位股东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为尽快解决股东代持股份问题,刘建明拟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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