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厦门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新的医院陆续开业,周边患者来厦求医等因素,厦门的临床用血需求也相应增加;疾病的多样化,需要输血救治和补充血小板的患者也越来越多。

为弘扬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9月20日上午,思明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院领导、干警职工、物业人员等纷纷参与到献血活动中,用热血来奉献爱心,用行动来担当责任。

热血传递,爱满思检

你的一腔热血,绝不只是为了振臂高呼

每一滴鲜血都是生命的信使

从你的身体里流淌出来

一路奏着生命的赞歌

又缓缓地流入他的生命里

使生命重获新生

就让小编带领大家

一睹献血的精彩瞬间

上午八点半

萌萌哒的献血车

缓缓开进思明区检察院

准备迎接大家的爱心

步骤

A

首先,认真填写《献血登记表》

步骤

B

紧接着,测血压、询问病史,及相关检查

步骤

C

下一步,血液初筛

步骤

D

检查合格后,就可以进行采血咯

近年来,我院每年都会组织义务献血

不少干警、职工已经连续多年参加

有的部门几乎全体出动参与

此次,无偿献血活动

我院共有30人成功献血,

为医疗临床提供了血源补给。

向无偿献血志愿者们致敬!

献血后注意事项

1.要保护好静脉穿刺部位。保持针眼部位的干燥清洁,务必请在4小时后揭去胶布。淋浴时不要用肥皂、沐浴液等搓揉针眼。

2.献血后要适当休息。献血后当天请不要从事高温作业、剧烈运动以及通宵娱乐。高温季节献血后请不要长时间逗留在室外。若在返回的路上有不适,请立即蹲下或坐下休息。

3.适当补充营养。献血后正常饮食即可,无需刻意进补。注意营养搭配,适当进食新鲜蔬菜瓜果、豆制品、奶制品、新鲜鱼虾肉蛋等。当天可多饮水,但不要暴饮暴食。

4.如果针眼处出现皮下渗血造成红肿,可用毛巾冷敷,红肿转青紫后可用毛巾热敷,一般在7-10天内会消散,不会留下痕迹。

无偿献血拓展链接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无偿献血者献血总量累计不足八百毫升,且所献血液合格的,献血者就医时可累计按其献血量的三倍免费临床用血。

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八百毫升以上的,且所献血液合格的,献血者在就医时可以终身免费临床用血。

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不合格的,献血者就医时可以免费使用与其无偿献血等量的血液。

用可以再生的血液,

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

或许我们素不相识,或许我们距离遥远,

但是我们拥有相同的血型,

拥有共同的对生命的渴望。

坚信献出的每一滴血

都能跳跃生命的活力!

捐献热血   分享生命

文案丨编辑:廖榆良

图片:黄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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