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波涛列席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第15次审委会,就一起故意杀人案发表检察意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永才主持会议。无锡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乐平陪同列席。

在法院承办人汇报案件审理情况后,俞波涛检察长发表了检察意见,同意合议庭关于本案的定罪量刑意见,并就案件的后续处理提出了建议。

在发表完检察意见后,俞波涛就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谈了三点看法。

1

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的重要意义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贯彻落实“两高”《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实施意见》的具体行动。

2

正确认识和处理检法两家工作关系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与审判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在监督中体现配合,在配合中不丢掉制约,真正成为被监督对象的诤友、益友,而不是损友。

3

健全完善列席工作沟通协调机制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高”《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实施意见》的要求,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通过个案审判监督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促进办案质量和水平提升。希望全市两级法院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推进这项工作,在凝聚共识中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件表决后,时永才院长就全市法院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提出要求。

他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对提升审委会工作水平和案件审判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检法两家在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方面具有共同的价值目标和工作追求,要正确全面贯彻落实好刑事诉讼法有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履职要求,将无锡检法两家良好的工作关系保持好、发展好;要加强检法两家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稳健有序有效运行。

来源 | 锡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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