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蒙古族刺绣大赛”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区蒙古族刺绣大赛”的通知

各盟市文旅局:

为充分展示我区蒙古族刺绣的民族特色、艺术风格和独特魅力,加强与国内刺绣的交流合作,提升蒙古族刺绣创意设计和制作水平,促进刺绣产品更好地融入当代生活,进一步带动农牧民脱贫致富,讲好内蒙古刺绣文化故事,歌颂新时代,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自治区决定于今年8月份在兴安盟举办“中国刺绣传承创新大会”。为做好活动筹备工作,前期将举办“全区蒙古族刺绣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奋斗筑梦 绣美山河

二、大赛时间

2019年7月1日——7月21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

协办: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参赛人员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族刺绣传承人群及从业者。

五、参赛作品类型

蒙古族刺绣作品,含工艺品、服饰、日用品、装饰品等。

六、作品要求

(一)须提供实物作品参赛,作品上不得体现个人信息;

(二)作品内容须反映各地发展变化的生动实践,展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歌颂新时代、描绘新时代,思想健康、积极向上;

(三)作品具有地域特色,展现民族文化内涵;

(四)作品须手工制作,传统与时尚相结合,设计新颖、美观,富有艺术性;

(五)作品保证完整度,不接收半成品,入选后由“中国刺绣传承创新大会”组委会集中布展;

(六)参赛作品件数不限,须为本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和侵犯他人版权;如有任何抄袭、拼贴他人作品行为,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知识产权法律纠纷及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七、报名及参赛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

2、评选时间:7月19日——21日

3、展览时间:“中国刺绣传承创新大会”期间

八、评选办法

(一)评选办法

1、评委:由蒙古族刺绣相关代表性传承人及研究专家等组成。

2、评选方式:

(1)根据作品是否围绕大赛主题及作品意识形态、技法、配色、构图,突出地域特色、展现民族文化内涵等方面进行评选,规则另定。

(2)2019年“内蒙古最美绣娘”评选大赛入选作品优先评选。

3、评选结果:

(1)获奖作品统一装裱,于“中国刺绣传承创新大会”期间集中展出;

(2)邀请部分优秀设计、制作人员参加现场技艺展示,帮助对接区内外先进设计销售团队,促进发展壮大。

(二)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大赛共设技法、配色、构图三组评选类别,每组一等奖各3名(共9名)、二等奖各6名(共18名)、三等奖各9名(共27名)。同时设优秀作品奖(共36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奖励办法: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一等奖价值1000元奖品,二等奖价值800元奖品,三等奖价值500元奖品,优秀作品奖价值300元奖品,并为获奖个人及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九、有关事项

(一)报名材料:作品报名表、实物原件等;

(二)报名方式:

1、由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后统一报送;

2、报名材料电子版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3、参赛作品实物由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后于7月15日前邮寄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东路31号内蒙古展览馆综合办公楼,联系人:石慧,联系电话:0471-4910109 ,18686022860。

(三)入选作品参加“中国刺绣传承创新大会”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所有参赛作品在8月中旬活动结束后统一邮寄退还至报送单位,也鼓励参赛人员将作品捐赠给内蒙古展览馆,将在相关的对外展览活动中署名展览。

(五)参赛即表示同意以上条件,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附件:

1、报名汇总表(样表)

2、全区蒙古族刺绣大赛作品报名表(样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7月1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编辑:李珍

校对: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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