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璧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积极探索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总结固化经验成果。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按照中央省市各级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中共灵璧县纪委、灵璧县监委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措施、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详细阐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具体制度要求,放稳监督执纪“压舱石”。

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1+1>2”的融合效果,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先后印制51种审查调查文书模板,规范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内外工作流程,细化环节工作,进一步深化纪法贯通,推动法法衔接,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能有序运行、相互促进。

熟练运用调查措施。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十二项调查措施,既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又积极探索出讯多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并以总结汇报、座谈交流、讲堂授课等方式,详细总结分享,推进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双重职能发威显效,推进纪检监察改革事业稳步向前、卓有成效。(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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