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宣恩2018生源地助学贷款7月24日开始办理,相关政策看这里!

湖北省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规定

一、申贷条件

1.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3.经村委会(居委会)认定,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

4.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应优先支持:

(见下面佐证材料)

(1)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二、贷款额度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三、现场办理时间

1.续贷学生(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7月24日-8月10日 (双休除外)

2.新贷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及在校生):8月13日-9月3日(双休除外)

提醒:为避免秩序混乱、长时间排队拥挤,请续贷学生和新贷学生分别按规定时间申请贷款。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续贷的学生,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后,可在8月24日-9月3日期间补办。

四、申贷流程

1.在校生续贷(2018年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贷款的学生)

(1)续贷声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待高校审核。如因特殊原因,在现场办理时间前未录入或高校未完成续贷声明审批,可到县资助中心现场录入、审核。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申请贷款”,完善贷款资料后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

(3)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

(4)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

2.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善贷款资料,并进行贷款申请从系统内导出打印《申请表》。

(2)材料准备:

①已通过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原件。

②没参加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原件。

(3)常识考试:对新贷申请学生进行贷款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才有贷款资格,考试内容以简单金融知识、诚信知识为主。

(4)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经审核同意后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中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五、审批程序

1.高校审核录入回执: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报到时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对借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于10月10日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模块,按照学生受理证明填写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和欠费金额、《受理证明》“校验码”等信息,生成合同电子回执。

2.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初审。借款学生在办理贷款时所签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回执录入阶段,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通知学生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有权拒绝贷款。审核完毕后,汇总上报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汇总,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将符合条件材料报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终审。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放款。

六、贷款发放

学生在签订合同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将自动为学生开立 “支付宝账户”,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审批同意贷款申请后,11月中旬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划拨到高校,多余资金留存在支付宝账户上,如支付宝显示为不可用余额,需要登录支付宝,做完实名认证后方可使用。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18年)》请在“湖北省学生资助网”、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及贷款办理现场查看。

八种优先办理的学生条件

及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户(申请表预申请栏目内显示是),直接数据比对。城镇低保户(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有效期必须是2018年)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提供孤儿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学生或其父母))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提供乡镇民政部门开具的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家庭贫困的证明,证明人必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署名日期)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符合当地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障条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医保报销凭证等复印件)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人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出具的达到一级至四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死亡证明及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由此导致的家庭贫困证明,证明人必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署名日期)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经济困难家庭(由村/居委会开具具体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要能看出困难程度,证明人必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署名日期)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下岗证原件、复印件及由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与家庭贫困事实相符的贫困证明,证明人必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署名日期)

宣恩县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重点知识考核题

一、如何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问题?

1、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电话95593

2、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或“国家开发银行”网站

3.宣恩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合同上有,0718--5820236)

4、关于支付宝的使用问题可以拨打支付宝服务热线95188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不是没有利息?

学生在大学读书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学生大学毕业当年从9.1开始利息即由学生承担,直到贷款本金还完为止。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偿还时间是什么?

贷款学生一旦大学毕业,从毕业当年的9.1号开始产生的利息由学生承担,毕业当年就要开始偿还贷款。偿还贷款的时间有两种,一是必须还款时间,即从学生毕业后每年的11.20---12.20之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支付宝网站查询应还金额,并将所查到的应还金额充值入支付宝账户(申请贷款时合同上的开立的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将自动扣划,直到贷款本金还完为止。二是提前还款,如果学生或家长由于经济条件改善想提前偿还本金,学生随时可以在开发银行网站上先做提前还款申请(每月的15号之前),然后进行还款(每月的20号之前),1000元以上的本金都可以还(也可以来资助中心刷POS机)。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偿还方式有几种?

贷款学生一旦大学毕业,就要开始偿还贷款。还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是学生通过贷款合同上签订的支付宝账号充值还款;二是学生或学生的亲朋好友带着学生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储值卡(不是存折)直接来资助中心刷POS机还款。

五、能不能直接将现金偿还到国家开发银行?

因国家开发银行主要从事大额、长期、批发的金融业务,没有现金存取款业务,直接带现金到开行无法办理还款。

六、为什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必须归还?如果没有按时归还贷款有些什么后果?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种借款的资助,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需要归还。虽然不是无偿资助,但财政对学生在校贷款期间的利息给予全额补贴。学生毕业后如果不按时归还贷款会有以下后果:

1、经济后果:如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利率的130%。

2、信用后果:只要毕业后的第一年12月20日没有还款,违约信息将载入人民银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导致贷款人无法申请到其他贷款等(如,信用卡、车贷、房贷),还会留下信用污点和人格污点。

3、法律后果:经办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曝光违约学生信息,并可以采用法律诉讼的方式追缴贷款。

4、政策影响:如果贷款毕业学生不还款、违约率过高,不仅会影响学生个人、学校声誉,还将导致政策无法继续,以后的学生无法申请到贷款。同时,也会增加教育局资助中心催还贷款工作的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

七、贷款学生贷款后必须记住的账号和密码是什么?

1、牢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万一遗失可进行密码重置或拨打开行服务热线95593.

2、牢记支付宝登陆用户名及密码,如果遗失,拨打支付宝服务热线95188

八、新贷学生以后想继续贷款应该怎么做?

1、填写续贷声明:以后每年春季放假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由高校审核通过。

2、网上申请:在开行系统中按要求填写相应年的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无需盖章)。

3、现场办理: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资助中心办理贷款。

九、贷款学生就学信息发生变化应该怎么办?

贷款学生如果出现休学、退学、转学、转专业或者专科升入本科,本科升入研究生等就学信息变化的情况,应该挈带在大学办理变更的相关手续来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十、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该怎么办?

贷款学生进入高校之后都会变化自己的电话号码,如出现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情况,学生应该进入开发银行系统做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并提交,等待资助中心审核通过,以便联系。

宣恩县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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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俊

审核:欧阳章平@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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