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中午11时许,市区大自然商务楼一男子从17楼坠楼身亡,同时该楼层一公司办公室起火,不过火势很快被扑灭。

事后,记者来到事发现场。目击者称,跳楼者为男性,体型较胖,摔至地下车库出入口的栏杆处。现场一名保安告诉记者,事发时他听到一声巨响,就发现跳楼者已在躺在车库的地上了。同时,他接到通知称17楼着火,便立即前往救火。

“是一个公司的办公室着火,火势不大,我们上去很快就灭掉了。”该保安称,现场留有刀具以及一桶食用油。由于发生火灾,电梯已经无法使用,记者只能爬楼梯来到17楼。此时,现场已被警戒线围起,并由安保人员保护现场,不让进入。

21日下午,鹿城警方发布情况通报:2018年9月21日11时10分许,温州市区大自然商务楼某座17楼有人跳楼身亡。经查,死者赵某,男,1984年出生,浙江乐清人,与商务楼17楼的温州某民营公司存在15万元的债务关系,无法偿还,另有其它外债,故存轻生念头。

经警方调查,事发时赵某携带三瓶金龙鱼油来到该公司门口,将油倾倒后,将随身携带的双肩包、蜡烛点燃踢进该公司内,火势随即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随后,赵某即从该公司阳台跳楼身亡。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出品 | 温州商报全媒体  记者 | 吴健

编辑 | 迪力  审读 | 林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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