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涉“一带一路”建设专题指导性案例 广泛涉及涉外商事和海事审判领域

最高法发布涉“一带一路”建设专题指导性案例。(央广网记者 崔秋阳 摄)

央广网北京2月25日消息(记者 高艺宁 孙莹 实习记者 崔秋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21批共6件指导性案例。记者了解到,第21批指导性案例均为涉及“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性案例,主要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保函欺许纠纷、海难救助合同纠纷、信用证开证纠纷、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纠纷等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指导性案例于2011年12月发布,至今已发布21批共112件指导性案例。其中民事、执行案例67个,刑事案例22个,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例23个。

民商案例涉及合同、侵权、劳动、公司、保险、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等领域;刑事案例涉及贫污、受贿、故意杀人、抢动、危险驾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经营、破环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罪名;行政案例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批复、政府信息公开、工伤认定、行政程序等内容;国家赔偿案例涉及利事赔偿、司法赔偿等问题。“其中,已经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涉外商事及海事海商类指导性案例11个,接近总数的10%。”郭锋介绍说。

关于涉外商事海事领域案例指导工作的进展,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淑梅表示,为及时指导涉“一带一路”建设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已分两批发布了18个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上海、江苏等地法院也发布了各自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典型案例。

“本次公布的指导性案例,立足于涉‘一带一路’建设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中指导需求较强的审判领域,积极回应类似案件中反复出现但仍有争议的法律问题或者新类型案件的裁判规则,努力探索涉‘一带一路’建设中涉外商事海事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标准和司法导向。”

据王淑梅介绍,本次六个涉‘一带一路’建设指导性案例广泛涉及涉外商事和海事审判领域,六个案例六个案由,包括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保函欺许纠纷、海难救助合同纠纷、信用证开证纠纷、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纠纷,充分体现了涉外商事海事领域审判的广泛性、专业性和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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