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试点的内容主要包括探索党组织领导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机制、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机制、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村级权力监督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现代乡村治理手段等八个方面的内容。示范村创建的标准主要包括党组织的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乡村发展充满活力、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六个方面。

云南网讯(记者 李熙临)为了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日前表示,接下来将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市、区)作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试点单位。试点的内容主要包括探索党组织领导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机制、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机制、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村级权力监督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现代乡村治理手段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我国乡村治理如今仍面临不少难题,比如,许多农村出现村庄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现象,农村“三留守”问题突出;一些地方违法犯罪活动仍然不少,黑恶势力活动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不良风气盛行,天价彩礼让人“娶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让人“还不起”等等。

如何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

“因婚致贫”非个别现象 村规民约推动农村新风尚

韩俊介绍,我国农村正处在一个大变革时代,农村常住人口20多年来减少了3亿人。各种思潮冲击交汇、传统的价值观念不断遭到冲击解构。现在农村在乡村文明方面存在很多突出的问题,比如不养父母、不管子女、不守婚则、不睦邻里等,一些地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因结婚而致贫不是个别现象。

破解乡村治理难题 国家将选100个县(市、区)做试点

小多姑社区

在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金所街道办事处小多姑社区,“‘白事’吃五六顿,‘红事’吃十五六顿,一办事就是半个月,挂上千不等的高礼金”的陈规陋习曾一度阻碍了该社区的发展道路。为了彻底扭转这种不良风气,当地通过宣传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不仅改变了这种陈旧的生活方式,还进一步转变了村民的思想。

韩俊认为,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反对有悖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的现象。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核心价值观,实施乡村文明培育行动,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作用,加强农村文化的引领。要倡导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也需要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方式和方法,把一些约束性强的措施写入村规民约,推动形成农村的新风尚。

破解乡村治理难题 国家将选100个县(市、区)做试点

鹤庆县

在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文明办客”已被写进许多村规民约。“前几年请客办事互相攀比,特别是请杀猪饭,一头猪不够吃,要到市场上买肉来吃。现在好了,移风易俗、客事从简已写进村规民约,你有再多的钱也不准大操大办了。”新华村的一位村民说。勤俭节约的新风尚初步形成。

“三治”结合 农民的事让农民商量着办

自治、法治、德治是维持乡村治理格局良性运转的不同治理方式。

韩俊指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要综合运用现代治理手段和传统治理资源,以党建统领全局,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根本,以德治为引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要以德治扬正气。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洪波在此前接受《云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云南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云南乡村善治格局,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民族团结。

破解乡村治理难题 国家将选100个县(市、区)做试点

双脉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在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双脉村,村“两委”充分发动群众,大到全村的绿化、亮化、美化,小到自来水的收费、“厕所革命”、庭院绿化都征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大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村务、党务、财务“三务”公开;建成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村民共享法律服务资源零距离;积极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三讲三评”工作,在构建“三治”融合方面作出了实践。

韩俊强调,要强化农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农民的事让农民商量着办,凸显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据悉,接下来,全国还将开展“千村百乡”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五个部门将在地方创建的基础上,联合认定100个示范乡镇和1000个示范村。示范村创建的标准主要包括党组织的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乡村发展充满活力、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六个方面。示范乡镇创建标准主要包括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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