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接到命令后,驻守上海的日本军队向汪精卫提出一份“肃清方案”,希望南京汪伪政权配合日军行动,剿灭各地区的抗日势力。汪伪“外交部”部长褚民谊同样因为积极勾结日本、出卖国家利益,被南京高等法院以汉奸罪判处死刑,后执行枪决。


1948年1月5日,长达两年多的汉奸大审判宣告终结。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对外宣布:各省共审判办结汉奸案25155件,14932名汉奸被判刑,其中死刑369人、无期徒刑797人、有期徒刑13570人、处以罚金14人。

汪伪“国民政府”成立之初,一度遥奉重庆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为主席,汪精卫任行政院院长兼代主席。其他主要官员有:立法院院长陈公博﹑司法院院长温宗尧﹑监察院院长梁鸿志﹑考试院院长王揖唐、外交部部长褚民谊﹑财政部部长兼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周佛海、苏浙皖三省绥靖军总司令任援道等。

日本扶持汪精卫建立伪政权后,立刻向全世界宣布与中国政府达成和平。与此同时,日本开始调整对华政策,准备适应未来长期的世界范围内的持久战。

从1941年开始,之前日本维系其战争的进口战略物资多被中止,特别是意大利、德国、印度、泰国等国宣布全面停止向日本出口物资之后,中国成为维系日军战略物资的最为重要的能源基地。

为实现保证战争供给这一战略目的,侵华日军司令部决定从政治、经济和思想三个方面对其占领区加强管理控制。接到命令后,驻守上海的日本军队向汪精卫提出一份“肃清方案”,希望南京汪伪政权配合日军行动,剿灭各地区的抗日势力。这一方案与汪伪政权欲加强统治的愿望不谋而合。

探秘汪伪政权始末——必然到来的审判

汪精卫在东条英机的陪同下访问日本


1941年7月1日,日伪开始合作进行所谓三步走的清乡运动。

第一步是军事清乡,主要目的在于消灭沦陷区的新四军等抗日力量。

第二步是政治清乡,他们建立了一套保甲制度,挨门挨户核查所有人员,身份确实后颁发良民证。为了在清乡中相互配合保持一致,日伪双方还签订了《清乡协定》,企图以此作为清查抗日人士、打击抗日力量的手段。。

第三步是经济清乡,汪精卫美其名曰“改善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军事力量,镇压抗日力量,大肆搜刮民间财物,以致沦陷区的老百姓把清乡叫做“清(老百姓)箱子”。

1943年1月9日,伪国民政府发表《宣战布告》,对英美宣战。汪精卫在各种集会上卖力地发表演讲,对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大肆吹捧,同时认为把欧美等西方殖民势力驱赶出境,中国就实现“独立自主”了:“我们知道中国在一百年以来,经过多次战争,内战不用讲了,外战呢,总是枝枝节节的,唯有这一回的战争才正是为‘独立自主’而战的战争。”

同年11月,日本在东京召开大东亚会议,汪伪政权、伪满洲国、泰国、菲律宾和缅甸等几个由日本扶植起来的傀儡政权派代表参加会议,汪精卫在会上宣誓愿与日本共进退。与会的各傀儡政权代表在日本的主导下,签署《大东亚共同宣言》,宣称各政权间实行文化交流,进而开放资源,建设所谓共存共荣的东亚新秩序。

东京大东亚会议结束后,汪精卫离开日本回到南京。此时国际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意大利墨索里尼的法西斯政权已经投降,纳粹德国在欧洲战场上陷入孤军作战的境地。汪精卫失去了之前斗志昂扬的状态,再次陷入对自己前途的忧虑之中。

1943年11月下旬,蒋介石与罗斯福、丘吉尔共同举行开罗会议。汪精卫得知这个消息后,心情更加糟糕。

1944年3月,汪精卫旧伤发作,前往日本名古屋帝国大学医学院进行治疗,11月10日病发不治,就这样死于异国他乡。汪精卫的遗体后来由日本运回国内,遵其遗愿安葬在南京中山陵西南的梅花山。

探秘汪伪政权始末——必然到来的审判

汪精卫的遗体由日本运回国内


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次日,伪国民政府宣告解散。

包括南京在内的全国人民对汪精卫的坟墓留在南京梅花山极为愤慨不满,纷纷要求予以铲除。在全国的一片呼声中,国民政府只得派工兵炸毁汪精卫的坟墓。一声巨响后,汪的遗体随硝烟崩散。随后就开始了对汉奸卖国贼的大审判。

1946年4月1日,在南京朝天宫,高等法院正式成立,举世瞩目的中国汉奸大审判拉开了序幕。

这次审判的头号汉奸是“立法院”院长陈公博,对于这个汪伪政权的第二号人物,法官认为应该“从重处断,以为叛国者戒”,并在判决书中指出:“陈公博通敌谋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6月4日,陈公博被执行死刑。

汪伪“外交部”部长褚民谊同样因为积极勾结日本、出卖国家利益,被南京高等法院以汉奸罪判处死刑,后执行枪决。

探秘汪伪政权始末——必然到来的审判


汪伪“实业部”部长、“最高委员会”成员梅思平,经常公开嘲讽抗日是唱高调,被视为汪伪的八个“首义分子”之一。1946年5月,高等法院判决:“梅思平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9月14日,梅思平在南京被执行枪决。

汪伪“财政部”部长周佛海因主持伪政权期间向国民政府投降,并且维持政权过渡期间的社会治安,受到蒋介石的特别庇护,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没过多久,他就病死在狱中。后来台湾公布的三卷本《戴笠与抗战》显示,他在1943年被戴笠收服,成为国民政府在汪伪政权的卧底。

1948年1月5日,长达两年多的汉奸大审判宣告终结,卖国求荣的汉奸们得到应有的下场。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对外宣布:各省共审判办结汉奸案25155件,14932名汉奸被判刑,其中死刑369人,无期徒刑797人,有期徒刑13570人,处以罚金14人。

不过,有舆论认为此次大规模的惩奸并不彻底,有不少汉奸摇身一变,成为“曲线救国”的所谓“反正”英雄,另外,为了打内战,汪伪部队基本被国民党军队收编。

一些卖国贼在这次声势浩大的审判中成为漏网之鱼,“正能量”没有得到很好的宣扬和强化,那些侥幸逃过惩罚的人,后来在历史中依然扮演着着墙头草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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