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更加可笑的是,该文竟称:无论是资金超募,或是可能出现的资金募集不足,都是市场化发行的必然结果,它是由市场环境、发行制度、上市公司自身素质、投资者的风险偏好程度、机构的定价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决定的,是股票市场价格对企业价值出现阶段性背离的一种规律性体现,决不能将其简单的等同于由上市公司主观意志决定的“圈钱”活动。但是,在注册制试点改革条件下,上述计划管制已无存在的必要,新股募资回归本原,通过出让部分公司所有权换取资金,虽然实践中必然与募投项目有关,但并不存在严格对应,所谓“超”,也就失去了标准。


对不起,超募不是伪命题,是真圈钱


1

今日,看到有人说,科创板新股出现预期超募现象,不过在注册制试点改革条件下,超募是一个伪命题,是一种正常现象。如此胡说八道的文章居然登得满世界都是,实在很有必要批驳一下。

作者称:历史上,由于存在对募投项目的严格管制,以及对募资和募投的严格对应关系,因此超募“超”的是招股书中计划的募投规模。但是,在注册制试点改革条件下,上述计划管制已无存在的必要,新股募资回归本原,通过出让部分公司所有权换取资金,虽然实践中必然与募投项目有关,但并不存在严格对应,所谓“超”,也就失去了标准。所以,作者得出结论,在市场化改革中,“超募”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伪命题。

实际上,这个纯粹是偷换概念。企业之所以上市,本质就是有好的项目却找不到资金,所以才需要放出相应的股权进行融资。之所以不去银行使用借款融资,就是因为所需要投资的项目风险较大,银行收一点利息,却要承担本金灭失的风险,所以没有银行愿意做。而到证券市场上却有可能寻找到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人,因为投资人看好这个项目的发展前景!而融资者又愿意出让相关的股权所致。

这就很明确地表达了融资的目的,即企业要发展自认为好的项目又没有资金,那么其释放股权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项目所需的资金。所以,当融资金额超过项目所需金额的时候,就是超募!这根本不是什么伪命题!特别是在释放的股权不变的情况下,这就是典型的圈钱!

换句话说,明明10元一股释放1000万股就可以把事情办成,但是,却通过种种运作,将股票炒作到20元一股卖出1000万股。这显然意味着让后进的股东承担了过高的风险,从反面也暴露了公司股票不值钱的秘密!

很简单,如果公司的股票很值钱,你释放500万股就可以把事情办成,你为啥要释放出1000万股来?在同股同权的情况下,你创始股东一元钱一股,你当然愿意估值到20元然后多释放出来一些股票,这样相当于大股东已经成功地减持了部分公司股票了!

2

该文还偷换概念,说是超募不一定导致股东的利益受损,但可能导致短期炒作的股民受损。中国的股东从来就是三六九等,空谈股东没受损,实际上就是在钻大概念的空子。很明显,资金超募大股东最受益,假设公司的资本公积只有0.1元,但是超募的钱进入资本公积,归全体股东所有,那么每股公积或许涨到1元,大股东持股数量最高,当然受益最大!很明显,一个公司里,总资产就这么多,有人受益必然有人受损,而这些受损的,就是高价认购的二级市场的股东!

3

更加可笑的是,该文竟称:无论是资金超募,或是可能出现的资金募集不足,都是市场化发行的必然结果,它是由市场环境、发行制度、上市公司自身素质、投资者的风险偏好程度、机构的定价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决定的,是股票市场价格对企业价值出现阶段性背离的一种规律性体现,决不能将其简单的等同于由上市公司主观意志决定的“圈钱”活动。

是真糊涂还是假无知?我们现在的科创板是真正的市场化发行吗?如果真正是市场化发行,那么一天之内估计就应当有100多家公司挂牌了,看看新三板,那才能算是真正的市场化发行。而且有一家就发一家,有两家就发两家,有100家申请就发100家,如果事后发现有人造假,那就立马退市,没有重组,没有整理期,而且责任人要负连带责任,把所有骗来的钱连本带息的赔出去!这才叫市场化发行好不好?因为没有市场化的退市,就不可能有市场化的发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