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以“反满”为口号,推翻了清王朝,在“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思想的指导下,革命进程中的满汉关系极为敏感。辛亥革命中,满人经历了怎样的惊慌与反抗,革命军如何调整对策,满人又是如何反应,革命过程中的满汉关系究竟如何,这些对客观评价辛亥革命及民族主义,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驱除鞑虏”下的满汉冲突

武昌首义,给全国各地的满人带来一种恐慌。革命进程中,革命军不忘用旧仇来激发汉人加入自己的队伍。他们散发传单,“普求天下同胞协助”“扬州十日、嘉定屠城将复见于今日。”军政府也发出文告,鼓励原为清政府“卖命”的汉人归顺,说“满政府乃马贼之遗孽,凡我汉族同胞必当仇视者也。” 各地安民告示多半宣传“各省起义,驱逐满人,上应天命,下顺人心”。这种宣传,增加了满人的恐慌情绪,南京满城里的满人,“非常恐慌,因为传说革命军一到,就要把满族人杀尽,以报清兵入关时屠杀汉人之仇。满族人天天全家哭泣,尤其是妇女,因为既没有缠足服装又和汉人不同,更加发愁。”(马涯民:《南京光复见闻琐忆》,《辛亥革命回忆录》第四集)惊慌中的旗人离开生活的旗营,改换汉装逃跑,但会受到革命军盘问,他们往往会用自己曾受满人欺压、非常赞赏革命军起义,自己也要加入等语言来获得信任。

“驱除鞑虏”下的满汉冲突

动荡的形势下,清军对新军充满了怀疑,旗籍官员也对汉兵的戒心加重。杭州“新军枪械逐日收缴,严禁请假,稽查书信往来。”“加派八旗巡防,添班各城门守卫。”在镇江,新军军械也被一律收回。福州将军朴寿自武昌起义后对于该省新军即加意防范,药库子弹悉行搬入旗界,凡旗人十三岁以上男子均发给洋枪一杆,子弹三百颗,妇女则发给小刀一柄,以备与汉民决战。并于旗界内安放大炮,埋伏地雷,宣言必使全城汉民同归于尽。在北京,满洲亲贵欲让禁卫军杀害民人的传闻使北京的民人惊恐万分,纷纷出逃。太原府被革命军占领后,有许多满人被杀,北京城内的汉人担心满人报复,又成群出逃。

对于满人的恐慌,革命党人开始重申民族革命的含义,以稳定旗人情绪,保证革命顺利进行。武昌起义后,留日满洲学生惊慌万状,有主张向日本借兵者,时章太炎尚在东京,作书以告之:“所谓民族革命者,本欲复我主权,勿令他人攘夺耳。非欲屠夷满族,使无孑遗效昔日扬州十日之为也。亦非欲奴视满人不与齐民齿叙也。曩日大军未起,人心郁勃,虽发言任情,亦无尽诛满人之意,今江南风靡,大势已成,耆定以还,岂复重修旧怨。”(《清肃王与革命党之关系》,《革命逸史》第五集)督政府也都发布安民告示,要“不侵旗满,视同一体”。

“驱除鞑虏”下的满汉冲突

革命过程中,旗人多逃散,革命军对俘获或投诚的旗人除早期有一些杀戮外,后一般为直接遣散或发给银两遣散,令其自谋生活,部分地方承诺饷银一定时期内照旧。如陕西西安旗人被遣送出城,令自谋生活。荆州旗兵投降后,沙市商董因旗人向系坐食兵饷,投诚后不能不给以军饷,议定每月筹银一万两,以冬尽为度,来春将满人送回北方。满人不准在城骚扰,否则不给饷银。

由于度支奇绌,革命军便变卖旗营地产补助军需。浙江列出变卖旗营条议,成立变卖旗营营产局,营内所有私人房屋限一月内悉数拆迁,逾期不迁充公。旗营营墙、旧有公署、公家营房、营地进行清丈估价变卖,变卖旗地所得款分供三种费用:(一)充军用,(二)供遣散旗民费用,(三)建筑旗营马路一切营造物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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