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胡庄这个玩枪高手玩大了,被人“盯”上了……

军事迷大有人在,但是像高港男子黄某一样购置配件组装枪械,还偷偷摸摸贩卖非法枪支的,估计是没人敢。

近日,黄某因为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黄某家住高港区胡庄镇史庄村,平时在工地做水电工。由于自己是个军事迷,平时对枪支特别感兴趣,自己就从网上买一些零部件回来进行组装。

“买回来就是玩的。平时没有事的时候放在家里,闲时会摸摸。”黄某说,由于自己会组装枪支,不少枪迷“慕名而来”。

2015年4月,黄某从网上购买气枪零部件并组装成仿秃鹰气枪,以人民币880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张某;2017年,黄某又帮张某从网上购买了1000发铅。

今年,我市公安机关发现了张某非法持枪,黄某贩卖非法枪支的行为,一举将他们抓获,并当场扣押枪支2支。根据有关部门鉴定,这两支枪支以气体为动力,对人体具有致伤力。

虽然只是自己喜欢玩枪,但是黄某组装贩卖枪支的行为对社会公众和公民的个人安全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威胁。高港区检察院公诉人说,黄某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同时追缴被告人黄某犯罪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张某另案处理!

在法庭上,黄某很是懊悔。“孩子还小,父母年迈,唉!”黄某说,起初涉及改装枪支纯粹是为了兴趣爱好,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卖几把枪不会有人知道,没有想到最终还是难逃法网,给自己的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基本概念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转自微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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