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民政局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情况说明

近年来,市民政局一直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打基础、强保障、重管理、求实效,编牢织密关爱保护网。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出台政策,成立组织,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7年9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廊政发〔2017〕47号),确立了廊坊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任务,对如何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和保障措施,为做好我市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成立了以政府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部分群团组织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廊坊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尽职尽责、团结协作,扎实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排查摸底、信息数据库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确定、分类施救等工作。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由2016年7月的397人,减少到现在的175人。市委书记冯韶慧、市长陈平连续两年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看望慰问农村留守儿童,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孤困留守儿童帮扶机制,出台可操作性的帮扶政策,制订了全市统一的《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认定书》,组织各县(市、区)对签订委托监护及监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构建“一对一”帮扶、对接和联系制度。乡镇级全部设立了留守儿童督导员,村街与每名留守儿童都鉴定了留守监护责任协议,建立了领导包联制度,形成了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保护网。

二、加强兜底保障,着力提升孤残儿童安全感和幸福度

我市不断完善孤残儿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了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全面救助体系。一是将孤儿救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440元,机构和散居孤儿供养标准增幅分别为25.2%和106%,进一步加大了保障力度。二是将孤残儿童纳入医疗救助保障体系,对孤儿住院费用、门诊费用,在扣除城镇医保、商业保险外,剩余费用给予100%报销。三是对于考取高等院校的孤残儿童入学费用进行全额资助。从2013年至今,全市已累计资助50名孤残儿童上大学,其中免试推荐16名孤儿进入北京职业技术管理学院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深造,2019年,全市共有2名符合条件的孤儿通过“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报考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三、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我市先后开展了“寒冬送温暖”、“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孩子回校园”等一系列专项救助行动,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一是围绕“让爱回家”、“传递温暖,关爱救助”等主题,上街进行巡回政策宣传,普及寻亲知识,公告寻亲信息,并建立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对发现的流浪未成年人及时进行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5人。其中男童9人,女童6人。二是融入心理辅导,营造关爱成长的良好环境。在生活中给予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帮他们洗澡、换衣,生病时送药喂饭,让他们感受到父母一样的关怀。同时,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特殊生活经历,积极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开展问题辨析、情境设计、游戏辅导等活动课,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其学会心理保健,培养其良好心理素质。三是狠抓救教结合,提升工作成效。在继续开展好“送流浪孩子回家”和“接送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源头预防工作,及时与流浪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乡镇和学校等部门协调,努力为流浪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避免其再次流浪。

四、不断创新,优化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环境

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关注困境儿童,鼓励和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关爱救助困境儿童行动中来,借助社会力量,更大程度地帮助他们享受更好的成长教育环境。针对孤残儿童群体因重病、行动功能障碍、智力障碍等原因无法进入正常中小学学习这一问题,民政部门千方百计想办法、找出路,积极与廊坊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在福利院开设特教班,由福利院提供场地、设施、师资,特教学校负责注册学籍、提供教学指导。目前特教班配备了4名专任特教教师,11名孤残儿童在特教班学习,10名学龄前儿童在幼儿特教班学习。市福利院还利用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特教班孤残儿童开展郊游、踏青、购物、看电影、参观展览、到外校交流等活动,孤残儿童的认知能力、自理能力、社交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实现了孤残儿童权益最大化,切实保障了孤残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创新养育模式。利用市社会福利院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原地出资、异地代养”工作。将符合代养条件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孤弃儿童安排到市社会福利院代养。针对供养孩子的具体情况完善医疗救治、康复训练、特殊教育等服务内容,使供养人员得到更好的教育、康复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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