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有要求。

经常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问,自己与原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个人原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是不是可以提取出来使用?今天小编就来告诉你,怎么办!

职工在发生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是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的,但在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中,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如果职工又重新找到了工作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半年以上,就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如果没有在异地继续缴存,封存满半年后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证明材料,可以销户提取给职工本人。那么在业务办理中有些什么具体的规定呢?

可提取人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

提取额度

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及资金存储期间所产生的利息。

提取次数

一次性销户提取。

所需资料

1、《职工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下载表样】(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在工、建、农、中、交、邮储银行、农信社任一银行的借记卡(存折)原件;

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请后,从服务窗口领取或从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职工申请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审批表》→职工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审批表及所需证明材料到柜台办理提取手续→业务窗口审核审批→电子结算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

注意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职工在满足提取条件,手续齐全情况下,现场办结。提取只限于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本人,配偶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销户提取还要求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有结清贷款后才可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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