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在靖江市人民法院就外籍被告人阮某某(中文名)犯罪进行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这是泰州首例对外籍犯罪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涉外刑事案件。

// 案件回顾 //

被告人阮某某(中文名)25岁,越南人,2019年3月,被告人阮某某伙同其他四名越南人,通过翻山偷渡的方式非法进入中国国境,并委托他人伪造虚假身份证,后到靖江某木器厂打工。

由于语言不通,阮某某几人在靖江当地无法与人交流,他们的反常引起了其他工友的怀疑,并报警,经警察询问后,阮某某几人非法越境和伪造身份证的事情才暴露了出来。

归案后,阮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阮某某交代,自己在靖江的木材厂打工,每个月可以拿到3000元钱,是越南国内的两倍多,自己一心想着打工挣钱,没有想到这是犯法的事情,现在内心比较后悔,表示下次坚决不犯,并表示认罪认罚。

根据阮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阮某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轻处罚,并当庭对阮某某进行了宣判。

最终,被告人阮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附加驱逐出境;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附加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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