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区路面违停机动车实施自动抓拍的公告关于对市区路面违停机动车实施自动抓拍的公告关于对市区路面违停机动车实施自动抓拍的公告

关于对市区路面违停机动车

实施自动抓拍的公告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整顿和规范路面机动车行车秩序,有效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大力整治路面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通辽市交管支队将从7月16日起,在市区53个点位设置机动车违停自动抓拍系统,对路面乱停乱放机动车及在无禁停标志路段临时停车超过1分钟的机动车进行自动识别抓拍(附设置的抓拍具体点位)。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十一项规定对违停机动车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

请广大驾驶人相互提示告知。

53处自动识别抓拍点位如下

关于对市区路面违停机动车实施自动抓拍的公告

来源通辽交警微发布

编辑窦鹏 唐国鹏 审核张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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