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普通的”交通肇事案,检察官缜密查出“案中案”
摘要:2018年5月8日下午4时许,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交警大队接到邱平(化名)的报警,称自己于前一日晚10时许,驾驶一辆货车与一辆无牌摩托车在惠东铁涌某村路口相撞,造成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当时自己因恐慌逃逸,现决定投案自首。最终,三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货车与摩托车相撞后,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货车司机第二天投案自首。这看似是一宗普通的交通肇事案,然而检察官在审查时,却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细节。最终,案中案浮出水面,真相终于被揭开。
2018年5月8日下午4时许,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交警大队接到邱平(化名)的报警,称自己于前一日晚10时许,驾驶一辆货车与一辆无牌摩托车在惠东铁涌某村路口相撞,造成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当时自己因恐慌逃逸,现决定投案自首。
几天后,公安机关将邱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到惠东县检察院办理。了解案情后,承办检察官开始认真仔细地审查案件证据。
这看似是一件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可是邱平供词中有关“天气”的描述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他的描述与事故现场的勘查笔录,还有现场照片反映的天气事实截然相反。
难道邱平不是肇事司机?
为进一步证实自己的推测,检察官将案发时监控视频中的司机图像与邱平的照片进行比对。虽然视频模糊不清增加了比对难度,但是依然可以看出,二者在额头、发型等细小部位存在一定的差异。
于是检察官决定再次对邱平进行讯问。由此,一连串被“隐藏”的事实浮出水面,肇事司机原来另有其人!
经审查发现,2018年5月7日,王友(化名)驾驶货车从汕尾红海湾载货驶向惠州龙门,当晚在途经惠东铁涌某村路口时,与同方向行驶的两轮摩托车碰撞,造成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
因王友是无证驾驶,王友在电话告知老板邱娣后逃离了现场。5月8日,邱娣找到邱平,将这件事告知了邱平,两人商讨密谋后,邱娣以经济交换为条件,让邱平顶替王友投案。于是出现了邱平投案自首的一幕。
而当公安机关将王友、邱娣抓获归案后才发现,王友当时并不是无证驾驶,而是使用了假的身份证件。原来,邱娣曾于2018年向他人购买假的驾驶证和身份证供王友使用。
随后,惠东县检察院以买卖身份证件罪、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对邱娣依法提起公诉;以交通肇事罪对王友依法提起公诉;以包庇罪对邱平依法提起公诉。最终,三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八个月。
【记者】汪棹桴
【通讯员】任丽媛 陈荣贵
【校对】居伟强
【作者】 汪棹桴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号~自营号~日报时政部自营号~南方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