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传销的花样怎么翻新,它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只要具备缴纳入门费,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获得报酬这样的特性,那么传销的本质都没有改变。

央视:警惕这类新型传销骗局,撕破传销的“马甲”,您赶紧绕道!

维卡币传销案:传销组织利用互联网在境外设置服务器,以发展会员奖励和买卖维卡币获利为诱饵,吸引境内参与者缴纳会员费成为网站注册会员,从而骗取高额费用。全球“维卡币”开户总数达到1077万个,中国内地开户数147万个,涉案金额约为150亿元。维卡币传销骗局的运营模式是:要成为会员,必须在老会员的推荐下缴纳一定数量的费用,获得账户激活码注册成为不同级别的会员,就能获得 “代币”,在网站兑换矿点,在较长的周期挖掘后才能获得维卡币。该传销平台号称,维卡币可以升值进行交易和购买商品,也就是所谓的静态收益,但是该网站内并没有商品,网站外也不能流通,还限制了每人每天的交易额,要么无法买卖无法获利,要么只是数字上的增加根本无法提取现金。会员主要是通过动态模式发展下线来获得奖金,一传二、二传四、四传八周而复始形成一个典型的金字塔传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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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卡币打着“数字货币”的旗号,借助网络流传的传销手段设计传销骗局。近年来,网络上流传的“数字货币”花样翻新,“数字货币”究竟是什么?我国对“数字货币”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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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绍:目前,公安机关查处的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传销案件中,涉及的币种就多达一百多种。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在有关风险提示中也强调: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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