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2018年9月19日,张某驾驶小型轿车在上杭县二环东路第二实小门前路段掉头时碰撞行人陈某,造成了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检查诊断为皮肤擦伤,无其他大碍。交警处理时认为适用简易程序,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马上启动交通事故快速调处机制。上杭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立即介入调解,为双方当事人解说赔偿事项,释明相关法律问题,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张某按协议当场理赔,事故得到快速成功处理。

经验启示:

一般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当事人受伤程度不大,只需到医院检查和简单处理即可,无需住院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金额很容易核算。此类交通事故纠纷如果按正常程序处理,不仅程序多耗时长,而且容易加深双方矛盾,如果启动交通事故快速调处,不仅可以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而且可以让调解更容易达成,理赔更容易接受。

上杭县人民调解中心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政务理念,有效整合相关部门资源,与县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合署办公,并协调驻地保险公司,多举并措助力交通事故快速调处,打造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线下一站式服务,为下一步“道交一体化平台”线上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县司法局:傅永辉)

编辑:钟毅康 编审:吴祯德 监制:张锋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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