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皋兰县食药局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县工作部署,结合兰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展,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采取多项措施有效推进省级文明县创建工作。

一是严格监管督查,落实生产经营制度。督促药品经营单位悬挂上墙《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悬挂上墙《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健康体检上岗培训合格证》,建立晨检记录台账,餐饮店落实“五病”调离制度,严格执行公共用品、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引导食品经营店树立“整体形象好、证照公示好、自律行为好、食品质量好”的“四好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举办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两个责任”约谈暨风险防控培训会,依次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对象进行责任约谈8次 1018家。开展农村食品市场、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销售单位1491家次,现场收缴84公斤不合格及过期食品。部署2018年健康扶贫先锋行动,深刻汲取长春长生疫苗案件教训切实做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人员开展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等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农村过期药品、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篡改伪造药品储运温湿度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592家次,责令整改19家。公开12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处理流程,共受理办结涉及食品类投诉举报31件,立案查处食品、药品案件共12起,已办结食品案件6件,收缴罚没款11.35万元。

三是实施示范创建,倡导守法诚信理念。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教育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自觉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诚信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行业建设诚信体系的良好环境,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定年内创建1条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3家市级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店,35家县级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店;将6家企业列入食药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通过向社会公开公示,惩戒企业的违法失信行为,极力营造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四是倡导文明行为,引导食药行业自律。围绕“俭以养德”主题,在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为,通过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设立文明志愿者服务岗,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制作“文明用餐”温馨提示牌,悬挂“文明餐桌”海报等形式,普及文明餐桌礼仪和文明用语、倡导节约用餐行为,营造“文明消费、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在城南农贸市场安装彩屏LED显示器,连续播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小视频,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饮食水平。

共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共享健康幸福美丽和谐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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