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年大学习】机关学习日——学习团章(修正案)

       为了推进“青年大学习”行动,按照机关集体学习日制度的要求,9月19日下午,团市委全体机关干部对团章(修正案)进行集体学习研讨。

阶段一

刘思媛同志与全体机关干部共同学习《团章(修正案)》,她从四个方面深入展开,对为什么要修改团章,团章修改的特点,团章调整和充实的内容以及团章修正案对推进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意义作出了详细的讲解,并对如何学习和遵守团章提出了具体要求。

阶段二

张巍同志对学习内容做小结发言。他表示,深入学习贯彻团章,是确保不忘初心跟党走的必然要求,是学习贯彻团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团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要以团的十八大团章修正案通过为契机,唤醒团章意识,掀起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团章、贯彻团章的热潮。

阶段三

团市委副书记刘永军同志向全体机关干部传达了市纪委市监委廉洁过“双节”相关精神,并对机关学习日提出要求。

一是要按照要求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礼品卡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违规超标准接待;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参与下属单位、企业、服务对象安排或支付费用的旅游;严禁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严禁大操大办婚庆丧葬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团的十八大精神是团市委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要按照年初制定的2018年度机关周三学习日计划,并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根据上级有关部署、时政学习热点等及时调整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团市委党组班子及各部室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工作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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