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抗战剧或者书籍中,经常会出现“日军”、“日本陆军”、“日本海军”或“日本军队”等称呼或字眼。但是在当今有关日本的国际新闻中,经常出现的却是“日本自卫队”、“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空中自卫队”等词汇。同样都是武装力量,前后称呼却不一致,这是为什么呢?

原因要从二战说起,当年日本军国主义依靠日本军队,悍然发动战争,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给参战各国尤其是中国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损失。日本投降后,日本军队被解散,军事机构被撤消。美军以盟军的名义单独占领日本,为深刻汲取历史教训,让军国主义失去复苏土壤,对日本实行了严格的非军事化和民主化改造,特意为日本量身定做了一部宪法,也称“和平宪法”,打算以自由民主的模式取代大日本帝国制度。

这部1947年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作为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这一直限制着日本的战争欲望,使军队的存在丧失了法理基础,让日本成为了“不正常”国家。

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开始重新武装日本,于1950年7月8日指令吉田内阁建立7.5万人的国家警察预备队,并将海上保安厅增员0.8万人。根据1951年9月的《日美安全条约》,1952年吉田内阁设置保安厅,改警察预备队为保安队,兵员扩充至11万人,新设海上警备队。

1954年6月9日,为适应美国远东战略变化要求,日本把保安队改组为陆上自卫队,警备队改组为海上自卫队,并新建航空自卫队。法律规定其任务为维持国内治安,防御外来的直接或间接侵略等。

2018年,日本2018年军费高达5.19万亿,居世界第7位。如今,陆上自卫队兵力约15万人,下辖北部方面队、东北方面队、东部方面队、中部方面队和西部方面队5个军区司令部以及一个独立装甲师,装备10式坦克、装甲车、各型火炮等重型武器;海上自卫队兵力约4.3万,拥有出云号航母、苍龙级潜艇等各型舰船近170艘,总吨位约40万吨;日本航空自卫队兵力约4.5万人,分为4个防区、编成1个航空总队、1个航空混成团、1个航空支援集团等,拥有F35、F15等各式飞机1000余架,其中作战飞机约400架。

日本自卫队虽然没有“军队”之名,但在世界上依然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军事力量。更为重要的是,日本政坛急剧向右转,意欲修改和平宪法,解禁“集体自卫权”,变成“正常国家”,应该引起有关国家和世人的警惕。

日本自卫队举行“观阅式”

F35被引入日本

出云号直升机航母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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