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人类而言,觅母比基因更重要。这些觅母通过人类的大脑进行复制传播,和基因通过身体复制传播一样。

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的钱哪儿去了?堪称当代哲学三大问。

第三个恐怕你得问问马云,《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回答的是前两个问题,也就是关于人和人性的问题。


说到人性,背过《三字经》的都知道“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如果把时钟拨回到春秋战国那会,仅是儒家一派就曾对此争论不休。

荀子说“人性本恶”主张“隆礼重法”,孔子说“性相近,习相远”要“加强教化”。只不过后来统治者为了方便管理,定下了“人之初,性本善”作为教材推广,大家也就慢慢熟悉了“性善”的定论。

道金斯这本书,就是要打破这种刻板印象,告诉你人生而自私。

读书时小编内心OS:What’s your problem?

我,人类,莎士比亚嘴里“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从小五讲四美三热爱,不出轨不花心,你居然说我生而自私?

没错,在道金斯看来,“我们以及其他一切生物都是各自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

在这种观点下,我们的身体、大脑和神经系统都是由基因控制建造的,所以,基因非常轻易就可以影响我们的行为。连出轨都有了好听的名字,叫做“追求更美好的资源”。

这样惊世骇俗的观点一放出来,《自私的基因》就被称为“社会学史上的奇书”风靡欧洲。读懂它,你也就明白了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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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作者刘慈欣读过这本书后爱不释手,说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冷,比冷静更冷的冷,不动声色地揭示了生命的本质,尽管这种结论不一定正确,却告诉了我们一种可能:生命和人生以及世界与文明的最终目的,可能是我们根本想不到的东西。”

这本书从基因的诞生开始讲起。

在大约30亿到40亿年前,大海里只有水、二氧化碳、甲烷等一些简单的化合物,它们在闪电、紫外线的影响下生成了一些有机分子,这些有机分子慢慢长大,也飘在海里。

突然有一天,有个特殊的分子形成了——“它并不见得是那些分子当中最大或最复杂的,但它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能够复制自己。”这就是最早的复制基因。

你可能会奇怪,突然能复制自己,这得有多突然啊,你是孙悟空的毛吗?

的确,从我们短暂的一生来看,碰上这种低概率事件可能比中五百万的几率还低。

但如果把时间长度拉伸到一亿年呢?

总之,就在不那么偶然的偶然中,复制基因诞生了。

和所有其他生物一样,复制基因开始疯狂地繁衍后代。但由于时间短、任务重、技术不成熟,错误率也挺高,原始海洋里充满了不同品种的复制基因种群。

有差异自然就会有竞争。不同品种的复制基因开始互相争夺海洋中用来复制自己的材料。在竞争中,那些寿命更长、复制速度更快、复制精确度更高的便逐渐领先,而那些生存时间短、复制速度慢或出错率高的基因就日渐稀少,甚至难逃绝种的命运。

想要在自然选择中活着,并不比成为宫斗冠军容易,早期的基因身体力行证明了一个道理: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它们会通过化学手段“损人利己”。

比如,有的基因通过化学手段分裂其他分子,再把被分裂分子身上可用的部分为己所用,如此繁衍事半功倍。而有的基因生出一层蛋白质包裹自己,避免夭折的命运,这也是第一批生命细胞的成长过程。

总之,为了笑到最后,各种基因竭尽所能寻找或是制造容器自保。从最早的蛋白质表层开始,它们的生存机器体积越来越大、结构也日臻复杂,最后,它们找到了人。

可不可怕?你现在看到的这篇文章就是基因操纵下一团肉球蠕动出来的。

不过,一定要弄清楚的一点是,书中的自私并非道德层面上的指责,而是想表达基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最大化自己的生存机会,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自我保护。

你肯定想问,既然任何生物都无法摆脱基因的自私性,那人类和猪狗又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关键所在就是人类具有自我意识,而依靠自我意识可以摆脱基因的控制。

同时,我们还拥有一种人类所特有的复制基因,作者将其命名为觅母(meme)。

所谓的觅母就是一种“文化基因”,它存在于我们的大脑中,并且也能通过模仿实现自我复制。它可以是一首歌曲、一本书的内容或者某些人的观点。这些觅母通过人类的大脑进行复制传播,和基因通过身体复制传播一样。

对于人类而言,觅母比基因更重要。孔子的基因到今天可能已经所剩无几,但是孔子的觅母却仍然存在于千千万万个人的大脑之中。

因此,作为拥有自我意识和独特文化的人类,我们完全可以同我们自私的基因相抗衡。自私、懒惰、拖延……这些都只是基因控制你的工具而已,你所要做的就是认识它、警惕它并最终摆脱它的控制。

道金斯也在书的结尾写道:“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

换言之,我们永远不要挑战人性,但也请永远不要放弃保持善良。

基因的神奇解读走红后,道金斯又笔耕不辍最新推出了《祖先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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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就更厉害了,他带着我们一起“开,往城市边缘开,把车窗都摇下来……”不,这次是往四十亿年前开,逆向追溯所有生命的共同始祖,从现在一路到40亿年前生命在地球上起源的那一刻。

或许你会觉得,蜥形纲、海鞘这都什么鬼?雨我无瓜!

先别急,跟着道金斯走走看。这一路我们会不断地遇见其他朝圣者——猿人、黑猩猩、有袋类、蜥形纲、栉水母、海绵、真菌、古菌……每一次会合之后,又一起向更远古的祖先前进。

当你意识到必然要先成为这样的生物,才会有今天的我们,这一切就都会变得可爱起来。

这条路的尽头,就是上一本书的主角最稚嫩时候的样子——那群微不足道的、不断自我复制的分子。

猜猜这条路有多长?

时间上来看,大约是几亿年,但从“工序”来看,我们到细菌,也不过只有40个步骤而已。

道金斯就像是博物馆的引导员,带着人类和不断加入的其他生物,一步步向前走。每到一个汇合点,他都会选择一两个物种讲述它们的故事。他用近60段故事360度晃醒自命不凡的人类:清醒一点啊!你只是浩瀚宇宙中一颗渺小的星辰!(郭敬明小说式嘶喊)

人类是如此的渺小,渺小到只是万千生物体中的一员,所以人性受基因操控而自私是难以改变的。人类又是如此伟大,伟大到我们是唯一可以与自私的基因抗衡的生物体,所以,一定要保持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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