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处理交通事故可以有以下几种方法:

交通事故处理(八)调解与起诉

一、直接去保险公司:

这个方法就是带齐自己的理赔证据后直接约好其他方的当事人去保险公司的理赔柜台进行调解。

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人员会根据各方提供的凭据来计算公司所需要赔偿的金额,并给出相应的方案。如果事故各方对方案表示同意的,那么工作人员会依据方案的内容出具协议书,各方签字后理赔结案。

这个方案的好处是快,只要各方时间约好,对方案满意的话一趟就可以解决。当然如果涉及多个保险公司则还需一起去另外的保险公司把过程重复一遍。

坏处是没有官方机构的监督,很多当事人其实对理赔的内容不是很清楚。而保险公司作为盈利机构,可能会拒赔部分金额,而拒赔的理由看上去是合乎规定但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交通事故处理(八)调解与起诉

二、去当地的交通事故官方调解机构:

一般现在各个地区都有这样的机构,基本由当地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合同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

流程是当事人准备齐所有材料后,罗列自己的理赔清单,然后写好诉状,连同诉状一起提交到该机构,机构会联系好其他当事人和所涉及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约定一个时间大家一起坐下来协商处理。

好处是有官方机构主导,他会跟你解释国家的标准,然后你可以对照保险公司的理赔方案,看看保险公司的方案是不是和国家标准有出入,差距多少钱。

但最终这个机构也是没有执行权力的,他给出的国家标准也只能作为参考,保险公司可以不按照此标准执行。

但至少当事人可以明确知道保险公司的方案和国家标准之间差距多少。

交通事故处理(八)调解与起诉

三、去法院诉讼:

法院的好处很明显,最公正,而且合法理赔的金额都是参照国家标准的,而且有执行权,可以强制要求保险公司按国家标准赔付。

坏处是时间拖得很长,而且由于程序繁琐,自己无能力处理的话需要请代理律师,有额外费用。

不过合格的律师都能帮你拿回回他的律师费。通俗的讲就是他能帮你争取到的多出来的赔偿是会高过他所收取的律师费的。当然不排除社会上有少量高收费的律师会导致当事人“亏本”。

举例来说,一般腿部骨折的案子误工6个月,护理3个月,以浙江嘉兴这边的普遍标准,保险公司对于误工费和护理费的普遍标准只有100元/天,而法院所执行的标准有差不多140元/天,这中间的差价40元一天,误工费可以多赔7200元,护理费多赔3600元,这里就有1万多的钱可以多赔。而一般律师以点数收费,一般有骨折没有伤残的案子赔偿金额在5万左右,收费几千块,多赔一万多,还是很值得的。

个人建议:

如果没有人伤的案子,或者对工作没影响的轻微伤,可以直接去保险公司调解,方便快捷,一般也不会少什么钱;

如果人伤较为严重影响工作休息一段较长时间的,那么建议伤者去保调委提交材料调解,如果保险公司方案和国家赔偿差距不大直接调解结案;

如果保调委调解失败,那么请律师法院起诉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当然觉得自己有能力可以自己处理也可以不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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